诗歌散文网 - 春天的诗句 - 含乡道诗句

含乡道诗句

乡道属于国家,并划归乡镇级人民政府管理。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内部服务使用的公***道路,并包含不属于县道以上路段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对于乡道管理,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的建设和养护职责,一切管理办法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因此乡道属于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包括乡道,乡道不等于农村公路。

扩展资料:

农村道路用地界定标准

1、农村道路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农村道路是交通运输用地(一级类编码10)之下的二级分类(编码104),该标准明确农村道路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国道、省道、县道之外宽度南方大于等于1米、北方大于等于2米的村间、田间道路都属于农村道路,没有宽度上限限制,也没有路面是否硬化的要求。

2、农村道路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

在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中,农村道路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

3、农村道路用地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中明确:农村道路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

因此农村道路用地只要履行了上述审批手续为合法用地,未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属违规用地,但鉴于农村道路用地仍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因此在按照监察部15号令实施对地方政府问责计算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比例时,分子、分母均不计入。

百度百科-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