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有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时候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第一个条件就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个条件就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要同时满足。
家庭赡养与扶养义务:
1、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4、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5、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6、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7、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
2、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3、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4、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时候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第一个条件就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个条件就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要同时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