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词创作过程中,出现重复用字的现象分几种情况。
1叠字重复
如袁枚的《十二月十五夜》: “沉沉更鼓急,渐渐人声绝。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白。” 更深人静的过程,借助“沉沉”“渐渐”四叠字便生动形象地传达出来,使人仿佛听到夜神走动的脚步声。
还有刘长卿的《宿双峰寺,寄卢七、李十六》: “杳杳暮猿深,苍苍古松列。” “杳杳”、“苍苍”用来形容暮猿的踪迹和古松的苍翠,非常到位,音韵也很清朗。
叠字就是重复用字,属于修辞方式,用得好能起到非常妙的效果。
2句式结构型重复
这种重复不但没问题,而且对诗意的递进有很强的作用,是诗家语的一种特殊用法,在音律上也能加强节奏感,有相对固定的句式,大家一看就明白。
比如元稹的 “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 。” 还有最近较流行的歌词 “一城烟雨一楼台” ,这也是个“平起平收”的律句,虽然我不知道上下文,但要放到诗里面也是可以的。还有 “半江明月半江秋” ,这些重复用字,都是营造意境的修辞手法,是没有问题的。
这种重复用字结构明显,一看就是作者刻意安排。
3不是修辞性的非叠字重复
这就需要慎重了。
古诗分为古体诗(古风)和近体诗(格律诗),近体诗则分为绝句、律诗和排律三种格式。这其中,古风是相对宽松的,允许重字的使用。只要你表达效果好,随意用,都不算毛病。?
被视为毛病的,是在一首格律诗里面出现作为修辞的“叠字”之外的重复用字。
?近体格律诗,在创作中是最好不要有修辞之外的重复用字。我们在写格律诗的时候,如果是灵感突至,乘兴而作,有时候难免会有重字而不自知。这就需要在后期检视的时候对重字进行修改替换。
要相信没有哪首作品不经过几次改稿的。李白只有一个,大部分人是贾岛。
一首满意的作品是要反复推敲的。 当然,不改也没有问题,诗毕竟是比较个人的事情,只是就不要在意别人对作品的看法。
为什么诗要尽量避免非修辞性的重字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字数少,不能浪费。
格律诗的字数都是固定的,特别是绝句,至少20字,之多也只有28字,我们要在这二十多个字中完整地写景、抒情、言志,还要留白、营造意境,可以说是一个字都不能浪费。
再加上格律诗是音律和内容结合的精致作品,有平仄格律。 出现重复的字,如果异音异意还好一点,如果同音同意,那么等于就给已经上了平仄格式约束的格律诗又多加了一套镣铐,不利于整首诗的音律安排和内容创作。
所以, 在格律诗中要尽量避免非修辞性的重复用字。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半律体神品《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四句就有三个“黄鹤”,可还是一气呵成,毫无阻滞。
崔护的七绝《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短短二十八字中“去年”、“桃花”各重复两次,却也是意象盎然,并不重复啰嗦。
李商隐的《夜雨寄北》: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居然重复了四字词组,但是因为两个地方的“巴山夜雨”的词性不同(参见《夜雨寄北详析》),所以不繁复,而且营造了别具一格的意境。
王安石的《游钟山》: “终日看山不厌山,买山终待老山间。山花落尽山长在,山水空流山自闲。” 这个就厉害了,二十八个字,中间八个“山”,关键还感觉挺好。
这些重复,并非不必要的单个字的重复,这些词组带有意象特征,需要反复出现,用这种修辞方式来达到一种特别的效果。
只有在作为修辞方式的时候才出现叠字或者字词的重复,基本上都是诗人的刻意安排。 无意识的重复用字,一般会起反作用,所以要尽量避免。
而且这些大诗人的这种利用重复字词来营造意境的手段,在格律诗中也使用的不多,基本上属于特例。
我们学习古诗词创作,前期还是要按规矩来,写格律体的律绝,尽量不要重复字。
至于如何避免,唯有检查,修改,用同平仄、通意境的字替换。
汉字这么多,硬要说找不出可替换的字,一个建议就是拓宽知识面和典故学习,另一个建议就是随他去吧,无非是一首不怎么好读的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