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的是冬天的诗句。写冬至前后的时令变化,不仅用刺绣添线写出了白昼增长,还用河边柳树即将泛绿,山上梅花冲寒欲放,生动地写出了冬天里孕育着春天的景象。
诗的末二句写他由眼前景物唤起了对故乡的回忆。虽然身处异乡,但云物不殊,所以诗人教儿斟酒,举杯痛饮。这举动和诗中写冬天里孕育着春天气氛的基调是一致的,都反映出诗人难得的舒适心情。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唐代宗大历元年(公元766年)杜甫在夔州写的,杜甫一直仕途不顺,安史之乱爆发后,又被叛军俘虏,之后虽有幸逃脱,但当时战乱不断,于是杜甫就去成都投靠了朋友严武,可是严武不久去世,杜甫又离开成都。
于766年到达夔州(奉节),这里由于由于柏茂林的照顾,全家都在这里种田劳动,但是这时候杜甫已经,这时候杜甫已经五十多岁(700年杜甫去世),可以说人到中年依旧在外漂泊流浪,难免产生了思乡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