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前七子,是明朝弘治、正德年间(1488—1521)的文学流派。成员包括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和王廷相七人。首见于《明史·李梦阳传》 。他们强烈反对当时流行的台阁体诗文和"啴缓冗沓,千篇一律"的八股习气。其文学主张被后人概括为大力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旨在为诗文创作指明一条新路子,以拯救萎靡不振的诗风。
明朝后七子,则是明朝嘉靖、隆庆年间(1522-1572)的文学流派。成员包括李攀龙、王世贞、谢榛、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余日德、张佳胤(因为后来谢榛与李攀龙交恶,退出组织,所以后补了余日德和张佳胤) 。以李攀龙、王世贞为代表。名称首见于《明史·文苑·李攀龙传》 。后七子继承前七子的文学主张,同样强调“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以汉魏、盛唐为楷模,“谓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无一语作汉以后,亦无一字不出汉以前”,较前七子更绝对。他们复古拟古,主格调,讲法度,互相标榜,广立门户,声势更浩大,从而把明代文学的复古倾向推向高潮。
明朝唐宋派则是是明代嘉靖年间的一个散文流派,代表人物有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他们的基本观点是反对以文采取代“道统”,主张“文道合一”的传统。该派反对前后七子的拟古主义,因为拟古主义“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主张,使当时的文学作品渐渐流于仿古、抄袭。唐宋派由于理论上缺少足够的创新,而且持续时间短,创作成就并不高,但唐宋派的散文上承司马迁、唐宋古文的传统,变化自得,求文之神,平易自然,清新一时之风气,作品中表现出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人事的关注,对真性情的赞许,下接公安、竟陵派,开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先河,对现代散文创作也有影响,起到了明显的过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