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有很多人在后台留言,问如何写好一篇文章?
其实这是一个巨大的开放性命题,可以讲个三天三夜不变样,也可以一句话去概括,用心写好自己想要表达的一切,就是一篇好文章,其实这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散文写到最好的境界就是老少咸宜,妇孺皆懂,当然这样的功底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大量的练习。
爱读书的朋友们很容易发现,为什么西方很多学术大佬们,写出来的通识类作品是那样的深入浅出,那样好懂,即便读者没有专业背景知识,读起来依然没有障碍??而不像国内很多学术大牛,不屑于去写通识类作品,以至于目前市场上最为常见的通识类作品,多是翻译作品,比如《全球通史》《七堂极简物理课》等等,当然,这些都不是?以散文的形式存在,相比这些而言,散文是更为自由的文体,更容易去表达一些东西。
李娟的散文可以拿过来做一个范本,她笔下的新疆有着独特的魅力,令诸多作家为之折服,刚出版不久的《遥远的向日葵地》在获得2017年度“中国好书”之后,又摘得鲁迅文学奖散文奖。是怎样的魅力,让她的作品在出版业处于疲敝的情况下,一再摘得桂冠?我想,没有好好读过她作品的人,不知道其中深厚的功力。
嗯,写好一篇文章,是需要深厚的功力来修炼的,所以当别人称呼李娟为“散文家”时,李娟笑说,自己并不认同这个称呼, 更愿意称呼自己为“写作者”,像广大的写作者一样,渴望被认同,而自己写的每一篇文章,很少时一气呵成的,都是经过反复修改,反复锤炼的结果,一篇草稿出来,需要减去其中拖沓的字眼,直到修改的让人感觉行云流水一般,才是一篇文章最后的模样。
作为读者,李娟的散文,给我的感觉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的深耕,用饱满深情的笔触去触碰日常的生活。我有时候会想,好的作品往往会让人读出别的文章中所没有的美感,而这样的美感能够不经意间触碰读者的感官,让读者感受到其中的美。好的写作者能够用文字挑逗起读者的触觉——眼,耳,鼻,舌甚至是全身的感官神经,让读者能够闻到文字中的芬芳,听到文字中的鸟鸣,看到文字中的美景,并品味到文字中所描绘的美味,所以我觉得,美好的文章是可以飨食的,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就像看到《风味人间》纪录片时,看到满屏的美食,嘴巴不自觉的就会“吧嗒”一下。
这样的写作,算不算是高级写作呢?我觉得不是,而是写作者将身体低入尘埃里,从最为生活的细节中把握到最感人的部分,需要写作者极为敏感的神经和极为开阔的眼界,细致的观察力。
对于多数的写作者,往往会忽视身边发生的最细微的事情,但事实是,越是细微的,越是渺小的,就越能触动人心,因为你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生活的内核,并将这样的美好再现,肯定就可以抓住读者的心,你说高级吗?不见得多高级对不对?
于李娟讲,她写的所有文章,都是生活的经历,无论是写牧场生活,写种地的时光,还是去写冬日里铲雪的经历,她都是以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的身份去再现这些生活,让读者在读这些文章时,会让人觉得,她文字中的牛羊兔鸡鸭鹅狗等都在身边环绕着,叫声此起彼伏,好玩的事儿接二连三的发生。其中的酸甜苦辣也牵动着读者的心, 所以好文章的前提之一,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用心的去书写。
于李娟讲,她写的所有文章,都是与时间和寂寞的对抗,而对抗的方式,是精心的打磨每一篇文章。忘记她在哪一篇文章中提出说,日子可以无聊到思绪飘飞漫长。我想时间疯长,日子累计,不见得一定会给心灵带来绝对的空虚,看似空虚的生活,其实是将这些无聊的印记一遍遍的打磨蚀刻,才让作者对这些日子记忆的如此之深刻,在成稿之前,这些经历已经作为腹稿在心中打磨千遍,到最终落在纸上时才那样的活灵活现。 所以好的文章,需要用心琢磨,琢磨其中的每一个表达,每一个字眼的呈现,每一段话的精彩和每一个字的精彩,才能让整篇文读起来活色生香。
于李娟讲,她写的所有文章,因为加入足够的细节和情感,每一篇散文就是一篇迷人的故事,而故事对所有读者都是适用的,好的故事更是能够浸润每一个读者的心,她的故事独特温暖,绝望中透着希望,就像沙漠中的胡杨,让人感受到底层百姓生活的艰难,但永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气,给人一种隐形的激励——她们那么艰难,还坚持生活的热火朝天,而眼下我的生活并没有那么糟。
所以,钻研每一篇李娟的文章,你就会找寻到写好散文的妙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