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告文案写作与文学写作的区别
(1)写作目的性不同
文学自身的规律和自身独具的表达方式,使形式本身的创造成为文学写作的重要目的。让读者陶醉在对文学形式的审美过程之中,是文学写作者的写作意义之一。
广告文案写作不应该产生游离或凌驾于广告运动目的的文本形式。只有传达广告信息、获得与目标消费者沟通的、能促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和购买愿望的文本形式,才符合广告文案写作目的。
(2 )写作的主体与客体关系不同
广告文案写作首先注重的不是如何表达撰稿人的思想、体现撰稿人的才情,而是如何运用才情将信息处理、表达得更准确、更完美、更有吸引力。写作者的主体性是为客体表现服务的,主体风格是为了客体的目标而存在的。
(3 )文学表现手段的运用
为加强文案的吸引力,诱导受众读完整个文案,广告文案写作往往采用文学的表现手法。但文学语言、文学笔法、文学句式的运用,只是为了让受众在文学的氛围里得到感染,并对产品产生感激之情和购买欲望。文学的表达,在这里只是广告作品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
2.广告文案写作与公文写作的区别
(1)两者***属于信息传播方式
两者都是信息传播方式,都是具有信息传播功能的写作形式。
(2 )广告文案写作运用公文的写作形式达到目的
公文形式有其规范化、程式化特点。这些特点,使公文形式具有独特的形式说服力:庄重、典雅、规范、具有法规效力。这种形式的规范力和说服力,被广告文案的写作者运用,体现在广告文案文本之中,可达到更进一步的广告目的。
(3 )两者对写作形式的具体要求不同
公文写作对写作的形式要求非常严格,每一种公文都有一种独有的格式;公文写作对语言有特殊的要求,须庄重、典雅,用词准确无歧义,形式规范化。广告文案写作对形式的要求和规范却不同,只要有助于广告信息的有效传达的形式就是好形式,只要是符合产品特性、目标受众接受特性、媒介有效利用的语言风格就是好风格,无任何形式约束、语言约束、结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