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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之争是关于什么的争论

文笔之争是关于(文学作品与非文学的文章)的争论。

在对文学与非文学的总的认识上,便是文,笔的问题了。它提出了文与笔的区别,实质是对“文”的观念的辨析。齐梁之际出现的关于文笔的不同论述,是对于古文运动的评价中涉及的又一个问题,是关于文笔之争引起的对于文学的不同看法。在我国的文论史上究有何种之价值,一直是古文论研究者关心的问题。

百年来最早关心这一问题的是刘师培先生,他的《文笔辞笔诗笔考》。嗣后郭绍虞先生为此写了三篇文章,特别是在最后的一篇中,他辨析文、笔的概念,详论文笔说产生的原因,对其做出评价。逯钦立、王利器两先生都有文笔论,文笔说出现之初,概念阐述既难以细密,各家之理解又不一,也就必然的造成后来研究者辨析之困难。

不过有一点似可肯定:文笔说之出现,与文体辨析有关,是文学发展过程中必定会出现的现象;或者还与一种朦胧的区分纯文学与杂文学的要求有关(如肖绎的文笔观)。但是这种区分纯文学和杂文学的趋势,到唐人的“古文运动”起来,也就终结了。正是在这一点上,文笔问题牵连到了“古文运动”的得与失。

文笔之辨是什么?

文笔之辨,即二分法。二分法是我国最早的分类法,也是“文学”与“文章”尚未分家时的一种粗略的分类方法。它是根据作品的语言是否押韵而把所有的文章分为韵文和散文两个大类。

韵文指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作品,如诗、词、歌、赋、铭、诔等;散文是指没有固定节奏和韵律的作品,如神话、寓言、游记、小品、小说、论、表、奏、檄,以及历史、哲学、各种社会和人文科学的文章等。

在魏晋以前,有韵的韵文作品叫“文”,无韵的散文作品叫“笔”。如刘勰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那时的“文笔之辨”,也就是韵文与散文的区别。后来文学样式增多,“二分法”显得过于笼统,局限性较大,不能适应文学体裁发展的需要,人们不再使用这种分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