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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新唐书.狄仁杰传》翻译

白话释义:

狄仁杰,字怀英,并州太原人。仁杰小时候,家中的一个仆役被人杀了,县衙里来人盘问调查,家里人都忙着接待,接受问询。只有仁杰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读书。县衙里的人责怪他,仁杰说:这些书中,圣人贤良都在,我都接待应对不过来,哪有时间理你这样的庸俗小吏?”后来以明经科中举,他担任汴州判佐。狄仁杰崇孝重友,无人能比。

在并州时,和他同为法曹的郑崇质,母亲老而多病,轮到他到万里之外的西域出差时,仁杰对他说:你母亲病重,而你却要出远门,怎么能让亲人对远在万里之外的你担心呢!”于是上报长史蔺仁基,请求代替郑崇质出差。当时蔺仁基和州司马李孝廉关系不和睦,经常闹矛盾,于是对李孝廉说:“(看看人家狄仁杰),我们不感到羞愧吗?”两人因此和好如初。

狄仁杰在仪凤年间担任大理丞,一年之内审理判决了积压案件达17000件,没有一个认为冤屈再要求申诉的。当时武卫大将军权善才因不慎砍伐了太宗昭陵上的柏树而获罪,仁杰上奏,认为他的罪过应当免去其官职。高宗下诏命令立即处死他,狄仁杰又上奏说此人罪过不当处死。高宗气得变了脸色,说:“权善才砍了昭陵的柏树,是让我背上不孝的罪名,必须处死他。”

左右群臣都示意仁杰退出宫廷,狄仁杰说:“我听说违背圣意,违抗君王,自古以来都认为是很难的事,我以为并非如此。如果处在桀纣时代,的确很难办;但如果处在尧舜时代,就容易做到了。我今天有幸遇到了尧舜一样的贤君,所以不怕像比干那样被杀掉。过去汉文帝时,有人盗窃了高祖庙里的玉环,张释之在朝廷上向汉文帝诤谏,定罪时并没有将盗贼砍头示众。

况且,贤明的君主能够用道理来使他改变,忠诚的大臣却不能被威权所恐吓。如今陛下不采纳我的谏言,我死后,没脸面去见地下的张释之。陛下制定法律,悬挂在象魏之上,流放、处死等刑罚,都有其等级次序,哪有所犯并非死罪,就叫判处死刑的?法律既然没有准则,那老百姓该(怎么办呢?)把手脚安放到何处呢?陛下如果一定要改变法律,请从今天开始吧。

古人说:如果盗取长陵一捧泥土,陛下如何治他的罪?,如今陛下为了昭陵的一株柏树杀死一位将军,那千年以后,人们会说陛下是什么样的君王?这就是我不敢奉命处死权善才,使陛下背上无道的恶名的原因啊!”高宗的怒气渐渐消解,权善才因之免于一死。当初,中宗在房陵,吉顼、李昭德都有匡复李氏天下正直慷慨之言,武则天却没有复辟的想法。

只有狄仁杰每次私下上奏回应,没有不把母亲和儿子之亲情作为谈论之话题的,武则天也渐渐省悟,最终召回中宗,又立为储君。不久,狄仁杰上奏说:“太子回宫,没有知道的人,众人(对是否恢复李唐江山)议论纷纷哪能明白对错呢?”武则天认为狄仁杰说得有理,于是又在龙门安置中宗,准备好礼节迎接归来,大家都感到非常开心。

原文:

狄仁杰字怀英,并州太原人也。仁杰儿童时,门人有被害者,县吏就诘之,众皆接对,唯仁杰坚坐读书。吏责之,仁杰曰:“黄卷之中,圣贤备在,犹不能接对,何暇偶俗吏,而见责耶!?”后以明经举,授汴州判佐。仁杰孝友绝人,在并州,有同府法曹郑崇质,母老且病,当充使绝域。

仁杰谓曰:“太夫人有危疾,而公远使,岂可贻亲万里之忧!”乃诣长史蔺仁基,请代崇质而行。时仁基与司马李孝廉不协,因谓曰:“吾等岂独无愧耶?”由是相待如初。仁杰,仪凤中为大理丞,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时武卫大将军权善才坐误斫昭陵柏树,仁杰奏罪当免职。

高宗令即诛之,仁杰又奏罪不当死。帝作色曰:“善才斫陵上树,是使我不孝,必须杀之。”左右瞩仁杰令出,仁杰曰:“臣闻逆龙鳞,自古以为难,臣愚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免、舜,不惧比干之诛。昔汉文时有盗高庙玉环,张释之廷诤,罪止弃市。

且明主可以理夺,忠臣不可以威惧。今陛下不纳臣言,瞑目之后,羞见释之于地下。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万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古人云:‘假使盗长陵一杯土,陛下何以加之?’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杀一将军,千载之后,谓陛下为何主?此臣所以不敢奉制杀善才,陷陛下于不道。”帝意稍解,善才因而免死。初,中宗在房陵,而吉顼、李昭德皆有匡复谠言,则天无复辟意。

唯仁杰每从容奏对,无不以子母恩情为言,则天亦渐省悟,竟召还中宗,复为储贰。既已,奏曰:“太子还宫,人无知者,物议安审是非?”则天以为然,乃复置中宗于龙门,具礼迎归,人情感悦。

此文出自北宋欧阳修所著的《新唐书》

扩展资料

成书过程:

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书》”。

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

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

同时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其为二十四史之一。

作者简介:

欧阳修(1007年8月1日-1072年9月22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 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且在政治上负有盛名。

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累赠太师、楚国公。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他的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

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