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体裁包括诗歌、小说、戏剧、散文。
1、诗歌
诗歌用高度凝练的语言,形象表达作者丰富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文学体裁。
如:王之涣《登鹳雀楼》
2、小说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
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小小说)。
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科幻、公案、传奇、武侠、言情、同人、官宦等。
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如:吴承恩《西游记》
3、戏剧
戏剧文学指供戏剧舞台演出用的剧本。广义的戏剧文学包括歌剧剧本、戏曲剧本在内,根据戏剧冲突的性质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根据艺术形式的不同分为话剧、诗剧、歌剧。
基本特点是突出的舞台性。一指时间、场景和人物的高度集中性;二指人物形象的行动性。戏剧艺术是行动的艺术,是摹仿行动中的人的艺术。
如:曹禺《雷雨》
4、散文
散文是一种作者写自己经历见闻中的真情实感、灵活的文学体裁。
而“散文”一词大概出现在北宋太平兴国(976年十二月—984年十一月)时期。
《辞海》认为:中国六朝以来,为区别于韵文和骈文,把凡不押韵、不重排偶的散体文章,包括经传史书在内,概称“散文”。后又泛指诗歌以外的所有文学体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