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1604~1656) 明末清初散文家。字定生。宜兴(今属江苏省)人。明末诸生,又中乡试副榜第二人。父陈于廷,东林党人,官左都御史。贞慧也是复社成员,文章风采,著名于时,与冒襄、侯方域、方以智,合称“明末四公子”。曾与吴应箕、顾杲***议声讨阮大铖,由吴起草《留都防乱檄》,揭贴于南京,为阮所恨。南明弘光朝,受阮迫害,曾一度入狱。入清不仕,隐居家乡,十余年不入城市。陈贞慧文章婉丽闲雅,兼擅骈散两体。记载掌故及纪念明末“清流”和殉难人士的作品,多寄托故国之思。又《痛史》及《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第一辑,收录《过江七事》一种,专记弘光朝的史事,也题为陈氏之作。
人物作品著有《雪岑集》、《皇明语林》、《山阳录》、《书事七则》、《秋园杂佩》等;后三种,收入《太仓先哲遗书》,合称《陈定生先生遗书三种》。
史料记载附《清史稿》列传二百八十八陈贞慧传如下:
陈贞慧,字定生,宜兴人,明都御史陈于廷子。于廷,东林党魁。贞慧与吴应箕草留都防乱檄,摈阮大铖。党祸起,逮贞慧至镇抚司,事虽解,已濒十死。国亡,埋身土室,不入城市者十馀年。遗民故老时时向阳羡山中一问生死,流连痛饮,惊离吊往,闻者悲之。顺治十三年,卒,年五十三。著有《皇明语林》、《山阳录》、《雪岑集》、《交游录》、《秋园杂佩》诸书。子维崧,见文苑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