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是重要的道德源泉,从习惯中产生。当人们做习惯的事情时,会感到得心应手,效果出色,因而也更喜欢做。做习惯的事,人们感到愉悦。
另外,习惯是经验的结晶,经受了生活的种种考验,因而是有用的。这与新鲜的、未经受考验的尝试相比,更具有安全感,事实也证明,从事习惯性行为是 健康 的、有裨益的。因此,我们可以说习惯是愉悦与有用的结合。
出于习惯,人们做事时很少进行其他的思考。同样,个人构成的团体会不自觉地强迫每个人遵循同样的习惯。因为做习惯的事感到高兴,或者至少靠它得以存在,所以这种习惯就是必要的,并是人们借此获取愉悦的唯一可能性。但是,生命的愉悦并非单单从习惯那里滋生出来的。之所以有此结论,和当时的特定环境有关。比如,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民族与文化当中,对真正因果关系的洞察凤毛麟角,遵循同样的轨道运行才安全。
事实上,同样程度的幸福也能在其他习惯中存在,甚至可能达到了最高的水平。或许人们已觉察到,所有习惯,甚至最严厉的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变得更加令人愉悦、更加温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极易获得快乐,由于对快乐的贪婪,人们很少愿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