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浙西李判官
唐 杜牧
清诗不敢私囊箧,人道怀铅似贾逵。
今日寄来些纸笔,与君草拟杀青词。
译文
你到浙西任上去,把清诗置于私囊,随身携带;别人都认为,你好像带着书籍去浙西,而忘记了自己的故乡。
今日寄去一些纸笔,请你为我草拟一些文稿。
赏析
唐文宗大和七年(833)春,杜牧曾在宣州贡院参加考试,获得大和七年进士及第,曾任弘文馆校书郎、左补阙、史馆修撰等职。大和六年(832),杜牧任湖州刺史时,曾经枉道进入苏州,探望曾任过苏州刺史的旧友李甘。李甘当时已出任浙西观察使,就留杜牧在苏州住了一个多月。
杜牧在送别的时候,写了一首《寄浙西李判官》赠给李甘。这首诗的开头,说明自已对诗歌的态度:为诗主张要有深远的人格思想和其他各种涵蓄,要经得起历史检验,不轻易作品。末句点明主题:本文仅是寄李判官草拟文稿之辞。
从诗中可以看出,杜牧在想念李甘的同时,也向李甘显示了自己的创作成果。杜牧的文才卓著,恐怕在李甘之上。因此,末句“与君草拟杀青词”就含有说“诗词稿子”由“君”代为草拟之意了。总而言之,杜牧的这首诗,语词流利畅达,文笔简炼而意涵深远,表面上谦虚诚恳,实际上傲才溢胸,颇见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