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享有对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 第二、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两个法律概念,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不能任意处分公司财产。 第三、公司任何职工均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比如收受贿赂及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其便应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法律责任。 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不再有要求。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