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张居正说的。
原句:明·张居正《答云南巡抚何莱山论夷情》:“究观近年之事,皆起于不才武职、贪黩有司及四方无籍奸徒窜入其中者,激而构煽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释义:一点点小火星可以烧掉大片原野。比喻开始时微小,但有远大发展前途的新事物。
用法:
“星火燎原”意谓一点儿小火星可以把整个原野烧起来,常比喻新生事物开始时力量虽然很小,但有旺盛的生命力,前途无限。这则成语在句子中可作主语、谓语、定语,含褒义。
寓意:
星星之火,之所以可以成为燎原大火,是因为“星星之火”是新生事物的象征。
新生事物开始时力量虽然很小,但有旺盛的生命力,前途无限,最终是不可战胜的,所以即使是“星火”也可以“燎原”。这个成语揭示了新生事物的强大的生命力。
随着岁月流逝,星火燎原也渐渐脱离了本身意义,变成了一种希望和形势即将到来前的蓬勃状态,1930年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理论,给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