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拆迁政策752政策属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后至2004年10月26日。
暂时没有具体文件,只是当地制定的一种补偿政策,并非法律规定。根据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补偿计算的基础是土地和房屋面积。对于贫困家庭,针对人口予以特殊照顾。
福州市《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房屋建造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他处房屋的(商品房、二手房除外)。
原房屋三层以内、总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建筑面积按70%给予补偿安置,属同结构同步建设、三层以内、总超建面积60平方米以内部分的建筑面积按50%给予补偿安置。超过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按20%给予补偿安置。
根据人民网报道:福州鼓楼区两地块征迁,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征求意见。
因原福州搪玻厂宿舍及周边地块项目需要,鼓楼区政府拟征收斗池路以北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征求意见,9月25日截止。
扩展资料:
该地块征收补偿拟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产权调换房期房分别为福大一号地块,对接价12147元/平方米;浮村新城,对接价7100元/平方米。
黎明永辉地块,对接价12456元/平方米;五一新城,对接价11500元/平方米。现房分别为凤湖新城,对接价11900元/平方米;凤舞家园,对接价9536元/平方米;盛世星城,对接价7230元/平方米;鹤林新城,对接价8500元/平方米。
私房住宅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664元/_+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国有公房住宅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664元/_+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9664元/_×20%)。
因地铁2号线西洋站(鼓楼区段)项目建设的需要,鼓楼区计划征收仁德路与加洋巷交叉路口(鼓楼区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9月25日止。
人民网-鼓楼区两地块征迁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