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李白的《侠客行》,这首《侠客行》体现了李白尚武,好侠义的性格,他除了写诗其实还爱好舞剑,可以说李白的剑术在唐朝时可以排在第二的位置上,仅在剑圣裴旻之下。这种性格的养成其实和唐朝时期的民风有关,唐朝不同于宋朝,宋朝因为赵匡胤提防武将,所以重文轻武。
唐朝时期,大概是因为李渊的李唐皇族本身就好武,再加上当时边境受敌侵扰,所以说官府不但不阻止民间尚武这种风气,反而还大家鼓励、赞扬。后期,唐朝经历了安史之乱,藩镇割据,民间尚武风俗更加兴盛,以至于当时很多文人的诗篇中都有关于投笔从戎等等之类的诗句。
李白也是如此,他十五岁的时候就通剑术,二十四岁开始仗剑云游。他受人举荐进入唐玄宗的朝廷,因为一身的才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颇受唐玄宗李隆基的喜爱的。但是李白生性放荡不羁,他看不上高力士这种小人,于是趁着酒醉让高力士给自己脱鞋,受到了小人的记恨,在李隆基面前进谗言,李隆基渐渐疏远了李白。
李白的性子中其实有一个“侠”字贯穿主体,他热爱剑术,喜好匡扶正义,去帮助那些可怜的、弱小的、被人无故欺压的人。他喜欢替天行道,又肆意洒脱。不管是《侠客行》中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还是《将进酒》中的“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都将李白身上那种大侠的风范体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