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等级排列正确的是公、侯、伯、子、男。
爵位,又称封爵、世爵,原本是指诸侯获封赐的封建等级,因此爵位本来是与封建制度密切相关的,但某些国家(例如不列颠)在封建制度没落后,依然沿用爵位体系,爵是古代君主对贵戚功臣的封赐,在中国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爵,后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不尽相同。
周代以前:唐代杜佑《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但此事无实物资料证实,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西方爵位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
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