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艺,讲究韵散相间。这个传统至少在秦汉时已经存在。
如汉大赋,有的用韵文序加散体赋。汉魏小赋,习用骈体赋,常与五言诗联用。汉末赵壹《刺世疾邪赋》后,以《鲁生诗》《秦客诗》结束,即是一例。
到了唐宋,这个情况更为常见,就是唐诗与传奇的配合。这个确实得到文人的支持。《书》去:“诗言志”,白居易就提出“卒章显其志”,那为文之末加诗,就有“显其志”这个意思。宋代话本小说是用于勾栏中口头表演的,它就把这个传统发扬光大了,正式表演前有“压场诗”,表演完一场他也吟一两首诗,做个小结,承上启下嘛。
到了现在,这个习气不仅是文人骚客或说话艺术的“独门兵器”,一般人也喜欢在说话作文时引经据典。在结束之时来一个“子曰诗云”,基本的修辞功能就是“强调”。简短而有内涵的表述,能达到“言已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