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来野菜香
早春,是挖野菜的最佳时令,过了清明,野菜就老了,不好吃。晴朗之日,去找春天,去找野菜。挖出的不仅是乡土的味蕾,还有一份简单的快乐,一份抱朴的心情。
原野芬芳的泥土,能让人的记忆迅速回放曾经的悠悠岁月。野荠菜,野香椿,野姜,马兰菜都是清纯岁月抢夺收割的闪亮物,翻找入篮的快乐品,一勺香油,一把柴火就能把它们烩出清香四溢、滑爽清脆的正宗农家味。
所以,一忙完烟火事,就往山野奔,转犄角旮旯。瞧,就算是挖个野菜,“物遇”、“景遇”也照样不断涌来。乡野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走过路过皆入画。野野的绿,野野的黄,野野的情致,宛如鲜嫩的老爱情。旁若无人地天真着,自由自在地苍老着,自恋自爱地臭美着,让人看不出,估不准它们到底处于何种情色段位。
在林中,花在眼前就看花,画在眼前就入画,身在春风就溶于风,菜在眼前就往筐中拣,那愉悦,慢用吧!最是真实,再附带着往体内植入一些“野生魅力”。我一直就对纯粹的野生味道充满着向往,因为这是稀缺资源,平凡的过往总是拿不出足够的狂野的资本。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看。一旦执着于这些看上去很美的东西。它们就仿佛会主动去点亮你的心灯,驱逐出你体内的寒气,再不允许你把忧郁拖得很长很长。而你所要做的,仅仅是简简单单地,找一块安分守己的石头,坐下,说说闲话,找找游鱼,看看蚂蚁搬家,赏赏蜂蝶起舞,饿了,再来一盘野生的菜,就ok了。
这个世界,让人牵肠挂肚的东西越少,越能轻松地锦衣夜行。这样的行走,不好嘛:清晨沾上桂花的清香,中午晒出太阳的味道,夜晚披上月光的皎洁,原野任彳亍。我那陈旧的审美观就喜好这口,它像高浓度的醇酒那样,往我体内输入狂草体的野字,够给力,足以让我放胆与眼下流行的幸福,隔空对望,久久……,不作寸步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