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与“朗诵”的区别有:
一、含义不同。二、使用范围不同。三、所处的位置身份不同。四、声音要求不同。五、规范程度不同。六、态势不同。七、教育性不同。
一、含义不同。
“朗读”是清晰响亮的把文章念出来,它本质上是一种“念读”,其主旨是将书面文字清晰准确地转换为相应的有声语言传递给听众,它不追求以情动人的艺术表达,而重在以义喻人,即追求听众对朗读文字全面、准确的理解与理智的思考。
“朗诵”则是更高层次的朗读,是一种语言表述的艺术表现形式,要求对文章进行艺术处理,通过朗诵者借助语速、轻重、停顿等等表达技巧,将朗诵材料转换为一种艺术表演,因此,具有表演的成分。它呼唤的是听众的情感***鸣,追求的是使听众听之入耳、听之入心、听之动情的艺术感染力。
二、使用范围不同。
朗读的使用范围较广,凡是文字读物都可以朗读。无论是诗、词、曲、赋,还是散文、小说、戏剧、相声;无论是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还是社论、新闻、打油诗、绕口令、家信、招聘广告、寻人启事、数学物理习题等等,无一不可读;
而朗诵的使用范围则相对较窄,一般以诗歌与散文为主,少数的童话、小说和戏剧也可以朗诵。不是有“诗朗诵”“散文诵”之称吗?它对文稿的艺术特点有相对严格的要求,如寻人启事、数学物理习题可以朗读,但是如果是用来朗诵,听者就难以接受,并且会让人啼笑皆非。
三、所处的位置身份不同。
朗读者所处的位置是本色化的,而朗诵者所处的位置是艺术化的。朗读进行时,朗读者所置身的位置的性质没有变化,教室就还是教室,地头就还是地头。但是同样还是这些地方,朗诵者所置身的空间就实际上发生了变化,有形无形的构成了一个“表演区”。
这一块“表演区”的性质随着朗诵内容而发生“纵横千万里,上下数千年”的变化,并且,听众往往自觉不自觉地避免进入“表演区”,以免干扰朗诵者的表演,因此,朗诵一般在舞台上,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
朗读者的身份应该是朗读者自己,朗读者的他既不完全是文章作者的代表或化身,既不扮演,也不能替代,更不是演员;而朗诵作为一门表演艺术,朗诵者的身份是“演员”,是扮演成另一个“我”来抒情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