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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竹溪散文

余居竹溪之十二年,割田翻译如下:

我居住在竹溪十二年,才将菜园改为种植花木,把土地前面的三分之一分挖成池塘。池中多鲋鱼,可以玩弄观赏可以用鱼饵(来垂钓)。亲手栽种四五棵柳树,池上一片绿荫,还排列着其他树,四季都有花,而斗亭恰好在一棵枣树下。父亲喜欢钓鱼,(只要)不是深冬季节,(就)经常在溪水边。母亲容易生病却喜爱劳动,不可违背(她的意愿)。

每当到了阳光温暖,快日落的时候特别美好,带着妻子、妹妹和小儿女,坐在亭子里侍奉着母亲。有时靠在树后面读书、吟诗,想想过去的贤人顺应际遇,安守本分的风尚;有时学习喜鹊喳喳叫、揉碎凋谢的花、惊动潜在水中的鱼,做各种各样儿童的游戏。

出自清代郑珍散文斗亭记。该文选自《巢经巢文集》卷三。郑珍对母亲至孝,写有多篇文章怀念母亲。此文追忆他与母亲在斗亭***同度过的三年时光,描写生活琐事,充满天伦乐趣。结尾的歌则表达了作者外出时对多病的母亲的挂念之情。

作品原文

地,旧圃也。余居竹溪之十二年,始化蔬为花木,其前割田三之一为方池,源于檐,而冬夏常不涸。因种夫容其中[2],缘以绿节[3],遂为外屏。其中多鲋鱼,可玩可饵。手植柳四五株,荫之上,列杂树,四时皆有花,而亭适当枣下。大人嗜钓[4],非深冬,常在溪。太孺人善病而好劳[5],不可拂。每日暄夕佳,携妻若妹若小儿女,奉孺人坐亭上。

或据树后诵书、咏诗,思昔贤随遇守分之遗风;或偕儿女粘飞虫、呼蝼蚁,观其君臣劳逸部勒;或学鹊楂楂鸣、役挼花、惊潜鱼,为种种儿戏。孺人虽笑骂之,而纺砖絮櫼未尝一辍手。夏荷秋兰梅萱冬春,盖三年于此矣。

咸曰:“亭无名,何因以斗谥之。”或问故。为之歌曰:“斗兮斗兮不余乎,期亭之存兮系余怀。亭不存兮余之悲,而余惟亭之存兮?斗兮斗兮。”歌终,咸不能复问名亭之故,竟无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