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话文意思:帽子虽然破旧,依照礼制应该将其戴在头上;鞋虽然新,依照穿的方法应该将其踏在地上走路。
2.此句最早出自《六韬》,商纣王的宠臣崇侯虎说过这句话;汉初文帝时的贾谊和景帝时的黄老学者黄生(司马迁之父司马谈的老师)说过意思大体相同但字面略有出入的话,《史记》和《汉书》均有记载
3.:我们且从一段《水浒》经典说起。话说渭州市公安局的鲁提辖在与九纹龙史进、打虎将李忠的一次战友聚会时知道了状元桥绿色肉业连锁集团绰号镇关西的郑总仗势欺凌金氏父女的不平事。这郑总可谓货真价实的黑恶势力,“强媒硬保”、“虚钱实契”逼金女作了二奶(抑或是三奶,四奶。但因其家有悍妻,二奶可能性最大)。玩过二三月后放任悍妻将金女扫地出门,更向其勒索当初并不曾给过的“原典身钱三千贯”。性如烈火的鲁提辖就算日后沦落为市井街坊守菜园子的保安,也不可能坐视这等恃强凌弱之事,更何况当时还是捍卫和谐社会的政法口公职人员。于是便有了拳打镇关西的壮举美谈。但提辖同志勇而有谋,他知道必须师出有名,必须向公众揭露郑总的丑行,才能赢得舆论。怎么办呢?他去做郑总旗下门店的顾客,去买肉。适逢郑总从总裁办下到基层门店检查工作,店里有十几个营业员(刀手),但提辖专找郑总。郑总见是本市公安局的领导来买肉,岂肯怠慢。“慌忙出柜身来唱喏道:“提辖恕罪!””还叫陪同前来的总裁助理“掇条凳子来”。提辖打出市委书记(经略相公)的旗号,先要十斤纯瘦肉,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面,点名让郑总亲自切作臊子;接着又要十斤纯肥肉,不要见些瘦的在上面,还是郑总亲自切作臊子,这时上午下班了,该是郑总午餐午休的时间了,可提辖还要“十斤寸金软骨,也要细细地剁做臊子,不要见些肉在上面”。郑总难免有怨言了,“笑道:‘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鲁达听得,跳起身来,拿着那两包臊子在手,睁着眼,看着郑屠道:‘洒家特地要消遣你!’把两包臊子劈面打将去,却似下了一阵的‘肉雨’。郑屠大怒,两条忿气从脚底下直冲到顶门,心头那一把无明业火焰腾腾的按捺不住,从肉案上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于是开打。
且不说郑总欺凌金氏父女之恶(郑总有刑事犯罪嫌疑),我们只把鲁提辖当作一个纯粹的客户,梳理一下状元桥集团本次客户服务的是非得失。鲁提辖进店,本次销售服务启动。提辖是公职人员,消费能力较强,且以前应在状元桥消费过。郑总虽未使用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但宋朝商品经济发达,郑总是本地知名企业家,已经不自觉地运用了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例如不断进行CRM的PDCA(计划执行检查行动质量管理循环)过程将甄别出最有价值客户(MVC)、最具增长性客户(MGC)以及无价值或负价值的负值客户(BZ),对不同客户群采取相应服务规格:坚守MVC,尽快将MGC转化为MVC,尽快抛弃BZ,因为BZ只会耗用企业资源。在运行于郑总头脑(就是不久被鲁提辖“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的那个地方)里的CRM系统里,经过以前的若干次PDCA循环,提辖显然是一个MVC客户。郑总一开始也竭尽所能为其服务,而且严格遵循了首问责任制,很有耐心地从早上上班一直坚持到中午下班,切实实践着“客户即上帝”的经营理念。提辖先要精肉是正常消费,郑总照办了;后要肥肉明显不是正常消费,郑总不理解,但问了一句后也照办了;接着再要软骨,就更不是正常消费了。因为实在理解不了,因为可能从来没有干过这么多一线工作,也因为到中午了,郑总下意识发了句牢骚,虽然还笑着,却不可避免地引发鲁提辖给他下了场“肉雨”,于是郑总大怒,向MVC客户鲁提辖操起了剔骨尖刀。
当然,如果郑总不发牢骚提辖肯定还会继续寻衅,因为他就是专门找茬去的。那么作为企业的状元桥集团,面对这样一个客户,究竟如何进行这次极具挑战的销售服务呢?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设想该事态的进程严格执行SAP的零售业CRM系统指令,那么当提辖要实膘肥肉臊子时系统可能会发出警告,提示该MVC客户行为异常;当又要寸金软骨臊子时系统会将其客户等级降低;因为鲁提辖这个客户会一直找茬,于是系统会把他的等级一直降到BZ客户,最终启动抛弃该客户程序。例如,可以很客气地告诉提辖,您要的东西我们没有。提辖拿肉臊子砸郑总后,可以一边打110报警一边乘机换一个人与提辖周旋。整个过程不会有人发牢骚,也不会有人谩骂客户,更没有人“操起剔骨尖刀”冲向客户。因为在SAP系统里是没有这些指令的,因为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认为:1,客户即上帝;2,客户永远是对的;3,如果客户错了,请参照2.(事情果真如此,鲁提辖估计是没法动手的。但依他的个性又绝不会放弃替金氏父女做主教训恃强凌弱的郑总。估计他最终会请律师去法院起诉郑总。这不就进入了法制轨道了吗?比起以暴制暴,这多好啊)
大儒贾谊在《陈政事疏》里有“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的话,这是典型的主张尊卑有序的孔孟之道。更早,约成书于战国的《六韬》记载了中华史上第一个告密者崇侯虎向纣王进西伯谗言时的一句话,“冠虽敝,礼加于首;履虽新,法以践地”。纣为冠,周为履,至少在西伯的有生之年,这种状态一直维持着。纣王听了崇侯虎话的以后把西伯囚禁起来时,周国人是走纣王身边的小人费仲的关系用美女骏马奇珍异宝向纣王行贿才得以使西伯脱身的,否则日后也无法成就其万世圣名。司马迁之父司马谈的老师、景帝时的黄老学者黄生在与人谈及汤武伐桀纣的问题时也说:冠虽敝,必加於首;履虽新,必关於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纵然这些话都是货真价实的助纣为虐,却也不乏合理成分。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里,尤其服务行业,例如代表国际先进理念的后汽车服务市场模式,纵然恶比桀纣,纵然是故意找茬的鲁提辖,那他也是客户,只要你的行为还属于企业对客户的服务范畴,你必须将其与奉为上帝。当帽子还是帽子的时候,那一定是要戴在头上的,一定是不能踩在脚下的。企业可以在客户管理系统里降低他的等级甚至启动抛弃他的程序,但是对客户的牢骚、谩骂和斗殴永远都是不对的。当然,诸如用肉臊子劈头盖脸地砸郑总给郑总下肉雨,以及后来三拳要了郑总的命,这显然已经不是正常的商业活动了。尤其是后者,更宽泛一点讲,已不是正常的民事活动了,是要用刑法来规范的行为了。纵然鲁提辖打死郑总属于除暴安良,替天行道,他后来不是丢了公职了吗?不是亡命天涯了吗?不是被网上追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