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 郭沫若
杜鹃,敝同乡的魂,在文学上所占的地位,恐怕任何鸟都比不上。
我们一提起杜鹃,心头眼底便好像有说不尽的诗意。
它本身不用说,已经是望帝的化身了。有时又被认为薄命的佳人,忧国的志士;声是满腹乡思,血是遍山踯躅;可怜,哀惋,纯洁,至诚……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了爱的象征。这爱的象征似乎已经成为了民族的感情。
而且,这种感情还超越了民族的范围,东方诸国大都受到了感染。例如日本,杜鹃在文不上所占的地位,并不亚于中国。
然而,这实在是名实不符的一个最大的例证。
杜鹃是一种灰黑色的鸟,毛羽并不美,它的习性专横而残忍。
杜鹃是不营巢的,也不孵卵哺雏。到了生殖季节,产卵在莺巢中,让莺替它孵卵哺雏。雏鹃比雏莺大,到将长成时,甚且比母莺还大。鹃雏孵化出来之后,每将莺雏挤出巢外,任它啼饥号寒而死,它自己独霸着母莺的哺育。莺受鹃欺而不自知,辛辛苦苦地哺育着比自己还大的鹃雏;真是一件令人不平、令人流泪的情景。
想到了这些实际,便觉得杜鹃这种鸟大可以作为欺世盗名者的标本了。然而,杜鹃不能任其咎。杜鹃就只是杜鹃,它并不曾要求人把它认为佳人、志士。
人的智慧和莺也相差不远,全凭主观意象而不顾实际,这样的例证多的是。
因此,过去和现在都有无数的人面杜鹃被人哺育着。将来会怎样呢?莺虽然不能解答这个问题,人是应该解答而且能够解答的。
1936年春
白鹭是一首精巧的诗。
色素的配合,身段的大小,一切都很适宜。
白鹤太大而嫌生硬,即如粉红的朱鹭或灰色的苍鹭,也觉得大了一些,而且太不寻常了。
然而白鹭却因为它的常见,而被人忘却了它的美。
那雪白的蓑毛,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铁色的长喙,那青色的脚,增之一分由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在清水田里时有一只两只站着钓鱼,整个的田便成了一幅嵌在玻璃框里的画面。田的大小好像有心人为白鹭设计的镜匣。
晴天的清晨,每每看见它孤独地站立有小树的绝顶,看来像是不安稳,而它却很悠然。这是别的鸟很难表现的一种嗜好。人们说它是在望哨,可它真是在望哨吗?
黄昏的空中偶见白鹭的低飞,更是乡居生活中的一种恩惠。那是清澄的形象化,而且具有了生命了。
或许有人会感到美中的不足,白鹭不会唱歌。但是白鹭的本身不就是一首很优美的歌吗?——不,歌未免太铿锵了。
白鹭实在是一首诗,一首韵在骨子里的散文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