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收到朋友赠送新出版的书,闻到油墨的香味,感觉很温馨,很亲切。
年少家贫,能看到一本好书,可谓如获至宝,如饥似渴,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一本红楼梦害得我一周晚上没睡。每天只吃一顿饭。抄了满满的一本笔记本诗词。可惜老屋在二00八的一场暴风雨中轰然倒塌,读书笔记和那两柜子书也随之埋入地下。只是那些记忆犹存脑海。
在同学和朋友家里看到书,就会痒痒的,不管书主人是否同意,一个"借"字之后就把书拿走了。书一到手就会应了那句“相公借书,老虫借猪”俗语,有借而无还,催得紧便说“书丢了,我赔你吧”。如今觉得有点耍流氓的味道。到后来许多同学朋友有书也不会与我分享了。有时候还会从老师那里顺手牵羊,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心里还会有借口“窃书不以为盗”来安慰自己。那时候,老师的书也不多,越来越少就怀疑有人拿走了,同学们就不约而同怀疑到我,弄得我很尴尬。现在感觉既有趣,又觉尴尬难堪。
有个教书的表哥,家里有很多线装的古书,都是繁体字,《古文观止》《陶渊明诗词选》《礼文汇录》(记载婚礼丧礼祭礼的礼仪),《中西医汇编》《本草纲目》《民间偏方集锦》《伤寒论》等各种各样的书,我经常跑过去借来看看。表哥很小气,借一本还一本,才能继续借。而且要保护好,不得有损毁和涂鸦。还书要先检查。书看得越多,知识面就越来越广杂。甚至连家谱也不放过。老人们在一起翻古闲谈的时候,我也能扯上几句,村里人都觉得我学识渊博,是个读书人。心里很是受用,偶尔自我陶醉。
除了看书,我还喜欢看报。那时整个村里就只有书记家里有报纸。经常跑到他家去拿报纸看。因为报纸是公款订的',我去拿也就理直气壮。很少再还过去。把自认为一些好的章节剪下来。看多了报纸,我慢慢学着投稿报社。开始也没有什么反映,如石沉大海。后来慢慢也就有一些豆腐块出现在一些报纸的角落里,心里沾沾自喜,文化人自诩。
十四岁那年,天还比较热,蚊子很多,我躲在蚊帐里看张恨水的一部小说(忘记了题目)。因为急着要还给人家,只好连夜看。那时候乡下还是使用煤油灯,灯光很微弱。不知是看久了累了,还是什么原因,反正迷迷糊糊睡着了。梦中自己落水了,在拼命的呼“救命”。父母闻讯赶来,只见蚊帐着火了,席子也着火了,我在床上打着滚。幸亏没有伤着身体,床上用品是报废了。父母也没有读过书,没有文化,不知道我看课外书,也没有责备。邻居还以我为勤奋读书的榜样。
后来终于有工资了,自己能支配收入了,就把大量的开支花在买书上。穿着随意也无所谓,伙食也懒得讲究,唯有买书舍得花钱。一本新书买来,墨香飘进鼻孔,沁人心脾,十分陶醉地来回抚摸,像抱着刚出生的婴儿,又像得到一个心爱的恋人一样。回忆求之不得的情景,心里更觉珍贵。那些曾经看过的书,我也会买来收藏,有时间再看看,再回味。时间长了,买得书多,床头柜,枕头上,沙发座椅上到处是书。
更清楚记得我与爱人就是以书结缘。
一九九七年九月在一次搬家的过程中,遇到了同在异地打工的爱人,我的行李挺多,几乎全部是书,挺笨重。在他乡闻到乡音,倍觉亲切,我就主动地过去打招呼,并大大方方地请他们帮忙搬家。几个老乡很爽快地答应了。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搬完了。其中一个老乡(也就是我现在的爱人),看到我很多书,就想借几本看看。我爽快地答应了。她借走了《戴望舒抒情诗选》和《余秋雨散文集》。后来几次还书借书,结下了缘分。大概认为喜欢读书的人,一定是求上进的人,有文化的人,可以相伴一生。如今一晃十八年了,那些情景依然清晰得像电影里的慢镜头。
书是越来越多了,看书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了。人也慢慢的因忙于生计,工作和社交应酬渐渐多起来,或慢慢习惯慵懒,总之,越来越少时间看书了。加之慢慢使用电脑,那些书与我距离越来越远。我把它打包运回老家,放在老房子里,让这些宝贵的书成为了弃妇。随着老屋的倒塌葬于地下。虽时过境迁仍然心难免忧伤与遗憾。那些书和笔记留下了我青春的成长足迹。
近年网络迅猛发展,渐渐沉浸流连于各种网站,各大论坛,看些新闻八卦,愤世嫉俗油然而生,渐成喷青。没日没夜在网络里发帖,跟帖,直把眼睛便成了近视。渐渐觉得无聊,人也变得浅薄无修养。无益身心,遂渐渐远离。
结束二十余年的漂泊,叶落归根,终于安居下来。又喜欢上那油墨的香味,渐渐地喜欢泡书店,又买回成堆的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让书成为伴侣,成为精神生活的主旋律。
泡一杯铁观音,点一柱禅香,我成为了鱼游进了书海,书香迷人,自得其乐于期间,让我沉醉而不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