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淑敏是我国国家一级作家、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内科主治医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方向课程结业。下面整理了毕淑敏哲理散文精选,欢迎阅读。
婚姻鞋
(作者:毕淑敏)
婚姻是一双鞋。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 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沙漠被炙得像驼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 被水蛭蜇出肿痛。
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 痛。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片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 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样的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 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 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 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 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 形残害天性的模型。
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 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 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 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决定权?!?
旁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旅游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 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年少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桔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 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球鞋,穿上像桔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 信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锲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我说我不穿跑 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 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桔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 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好位赤着脚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 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 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 趾就把鞋面挑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鞋吧!一 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 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
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旷野与城市
(作者:毕淑敏)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色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 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 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 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青虫之爱
(作者:毕淑敏)
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个毛病。早春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地夹在她的书页里。待她走进教室,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我择柿子椒的时候,突然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然后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酷怕虫的女朋友,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女朋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只是我已经练得能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你知道我为什么怕虫子吗?我撇撇嘴说,我又不是你妈,我怎么会知道啊!
女朋友说,你总算说到点子上了,怕虫就是和我妈有关。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叫虫蛰了。从此以后我妈只要看到我的身旁有虫子,就大喊大叫地吓唬我。一来二去的,我就成了条件反射,看到虫子,真魂出窍。后来如何好的呢?我追问。
女朋友说别急,听我慢慢说。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我们在林荫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叫一声。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叫,咽了下去。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我颤巍地伸出手,长大以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粘粘的汗浸湿。
女朋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女朋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
我很重要
(作者:毕淑敏)
当我说出“我很重要”这句话的时候,颈项后面掠过一阵战栗。我知道这是把自己的额头裸露在弓箭之下了,心灵极容易被别人的批判洞伤。许多年来,没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示自己“很重要”。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我不重要”。
作为一名普通士兵,与辉煌的胜利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一个单薄的个体,与浑厚的集体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一位奉献型的女性,与整个家庭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随处可见的人的一分子,与宝贵的物质相比,我们不重要。
我们——简明扼要地说,就是每一个单独的“我”——到底重要还是不重要?
我是由无数星辰日月草木山川的精华汇聚而成的。只要计算一下我们一生吃进去多少谷物,饮下了多少清水,才凝聚成一具美轮美奂的躯体,我们定会为那数字的庞大而惊讶。平日里,我们尚要珍惜一粒米、一叶菜,难道可以对亿万粒菽粟亿万滴甘露濡养出的万物之灵,掉以丝毫的轻心吗?
当我在博物馆里看到北京猿人窄小的额和前凸的吻时,我为人类原始时期的粗糙而黯然。他们精心打制出的石器,用今天的目光看来不过是极简单的玩具。如今很幼小的孩童,就能熟练地操纵语言,我们才意识到已经在进化之路上前进了多远。
我们的头颅就是一部历史,无数祖先进步的痕迹储存于脑海深处。我们是一株亿万年苍老树干上最新萌发的绿叶,不单属于自身,更属于土地。人类的精神之火,是连绵不断的链条,作为精致的一环,我们否认了自身的.重要,就是推卸了一种神圣的承诺。
回溯我们诞生的过程,两组生命基因的嵌合,更是充满了人所不能把握的偶然性。我们每一个个体,都是机遇的产物。
常常遥想,如果是另一个男人和另一个女人,就绝不会有今天的我。
即使是这一个男人和这一个女人,如果换了一个时辰相爱,也不会有此刻的我。
即使是这一个男人和这一个女人在这一个时辰,由于一片小小落叶或是清脆鸟啼的打搅,依然可能不会有如此的我。
一种令人怅然以至走入恐惧的想象,像雾霭一般不可避免地缓缓升起,模糊了我们的来路和去处,令人不得不断然打住思绪。
我们的生命,端坐于概率垒就的金字塔的顶端。面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我们还有权利和资格说我不重要吗?
对于我们的父母,我们永远是不可重复的孤本。无论他们有多少儿女,我们都是独特的一个。
假如我不存在了,他们就空留一份慈爱,在风中蛛丝般飘荡。
假如我生了病,他们的心就会皱缩成石块,无数次向上苍祈祷我的康复,甚至愿灾痛以十倍的烈度降临于他们自身,以换取我的平安。
我的每一滴成功,都如同经过放大镜,进入他们的瞳孔,摄入他们心底。
假如我们先他们而去,他们的白发会从日出垂到日暮,他们的泪水会使太平洋为之涨潮。面对这无法承载的亲情,我们还敢说我不重要吗?
我们的记忆,同自己的伴侣紧密地缠绕在一处,像两种混淆于一碟的颜色,已无法分开。你原先是黄,我原先是蓝,我们***同的颜色是绿,绿得生机勃勃,绿得苍翠欲滴。失去了妻子的男人,胸口就缺少了生死攸关的肋骨,心房裸露着,随着每一阵轻风滴血。失去了丈夫的女人,就是齐斩斩折断的琴弦,每一根都在雨夜长久地自鸣。面对相濡以沫的同道,我们忍心说我不重要吗?
俯对我们的孩童,我们是至高至尊的惟一。我们是他们最初的宇宙,我们是深不可测的海洋。假如我们隐去,孩子就永失淳厚无双的血缘之爱,天倾东南,地陷西北,万劫不复。盘子破裂可以粘起,童年碎了,永不复原。伤口流血了,没有母亲的手为他包扎。面临抉择,没有父亲的智慧为他谋略。面对后代,我们有胆量说我不重要吗?
与朋友相处,多年的相知,使我们仅凭一个微蹙的眉尖、一次睫毛的抖动,就可以明了对方的心情。假如我不在了,就像计算机丢失了一份不曾复制的文件,他的记忆库里留下不可填补的黑洞。
夜深人静时,手指在揿了几个电话键码后,骤然停住,那一串数字再也用不着默诵了。逢年过节时,她写下一沓沓的贺卡。轮到我的地址时,她闭上眼睛。许久之后,她将一张没有地址只有姓名的贺卡填好,在无人的风口将它焚化。
相交多年的密友,就如同沙漠中的古陶,摔碎一件就少一件,再也找不到一模一样的成品。面对这般友情,我们还好意思说我不重要吗?
我很重要。
我对于我的工作,我的事业,是不可或缺的主宰。我的独出心裁的创意,像鸽群一般在天空翱翔,只有我才捉得住它们的羽毛。我的设想像珍珠一般散落在海滩上,等待着我把它用金线串起。我的意志向前延伸,直到地平线消失的远方。没有人能替代我,就像我不能替代别人。
我很重要。
我对自己小声说。我还不习惯嘹亮地宣布这一主张,我们在不重要中生活得太久了。
我很重要。
我重复了一遍。声音放大了一点。我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这种呼唤中猛烈地跳动。
我很重要。
我终于大声地对世界这样宣布。片刻之后,我听到山岳和江海传来回声。
是的,我很重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勇气这样说。我们的地位可能很卑微,我们的身分可能很渺小,但这丝毫不意味着我们不重要。
重要并不是伟大的同义词,它是心灵对生命的允诺。
人们常常从成就事业的角度,断定我们是否重要。但我要说,只要我们在时刻努力着,为光明在奋斗着,我们就是无比重要地生活着。
让我们昂起头,对着我们这颗美丽的星球上无数的生灵,响亮地宣布——我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