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在“文理自然”的审美取向下,提出了“随物赋形”的创作原则。所谓“随物赋形”就是要艺术家尊重表现对象的特征和规律,准确而又自然地表现出对象的形态和特征。其中的“物”指客观对象,包括自然事物与社会生活内容,“形”指作品中所反映的事物的情貌和形态。他在《自评文》中评价自己的散文创作时说:“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以水喻文,是因为“万物皆有常形,唯水不然,因物以为形而已”(《苏氏易传》卷三)。正是讲其自然之性,因为水在道家的眼中是近乎道的。《毗陵易传》卷7云:“阴阳一交而生物,其始为水。水者有无之际也,始离于无而入于有矣。老子识之,极其言曰:‘上善若水’又曰:‘水几于道’。圣人之德,虽可以名言,而不囿于一物,若水之无声形,此善之上者,几于道矣……”故苏轼把自己的文章比作水之随物赋形,认为这是合乎义理之道、自然之美的。苏轼的这种合自然之美的意识也正是对庄子“原天地之美”看法的心领神会。庄子要求人们通过对自然的观察去了解美,寻求美,而不...... (本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