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派是清代散文的一个流派,因为这个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方苞、刘大櫆、姚鼐都是安徽桐城人,所以后人名之曰桐城派。 剪裁精当,结构谨严,层次清晰,平易畅达,文辞雅洁,声调抑扬,杂以说理,辅以考证,就是桐城派古文的特色。 桐城派历时长久,作家众多,故各家文风也不尽相同,但作为一个流派,还是有其***同特点的。这些特点可由桐城三祖——方、刘、姚的理论与创作中去探寻。方苞首标“义法”,作为文章纲领。其言曰:“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又书货殖列传后》)可见义即文章的思想内容,法即指表现形式,义以为经而法纬之,即指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但方氏所重者在法,具体地说,即要求文章取舍详略精当、结构布局合理以及语言文字的雅洁。方苞以为《左传》深于义法,因其能识“详略之义”,他在《书〈汉书·霍光传〉后》中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其详略虚实,措注各有义法。”这种对于剪材详略的强调,意在力求文章的内容精练,材料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