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羊道系列的第二本书《前山夏牧场》。书里面讲述的是李娟随扎克拜妈妈一家迁入了前山夏牧场,在那里遇到的人和事以及景的变化。
游牧生活虽然苦,但在李娟的笔下,无时无刻都能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的质朴真情和大自然的无限风光。
由于游牧的路程非常远,常常在广阔的原野上跋涉数小时,能够遇到几个人已经实属不易了,也就倍加珍惜。哈萨克族人不但会为刚搬过来的邻居提供食物和和茶水,也会为路过的人提供酸奶。
即便食物紧缺的时候,他们依旧会遵循着古老的礼俗。因为他们知道,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现在他们是给予者,可能某一天变成了被赠予者。可这种目的性只不过是附加的,他们的那些行为已经深植于日常了。
扎克拜妈妈一家刚迁到前山夏牧场时,原先住在这里的邻居让自己两个走路都不稳当的小孩提着一瓶茶水送过来,瓶子在半路炸了,他们也有哭,没有闹,而是把瓶身的玻璃渣磕干净后提着暖瓶空壳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身怀六甲的妈妈带着他们提着一瓶新的茶水又送来了。
斯马胡力和刚搬来的邻居也会因为混淆了羊群而翻脸,甚至大打出手,这可都是20来岁的小伙子啊。可你别想多了,第二天他们仍然跟没事人似的,去对方家里喝茶、聊天。有时甚至是都挺好的,就只是想打架,而后找到对方家里去,大干一场。
这让我想到之前看的一本书里面也有过类似的描写。住在咸海边的中国人,他在这里雇佣当地人来收集卤虫子,一个月可能才能去城里的总部一趟,其余的时间都得在荒凉的咸海边度过。
这里只有他一个中国人,手机也没有信号,他每天只得靠酒精来调剂。或者在某一天,骑着摩托在起伏的旷野中狂奔,与狼追逐,直到精疲力竭。
斯马胡力个子又高又瘦,有鼻炎,喜欢蘸着酸奶吃洋葱;喜欢舔妈妈搅过胡尔图汤的大锡勺;喜欢在放牧的间隙随便找一个大石头,躺地就睡;不抽烟喝酒,喜欢笑和热闹,但外人面前也会非常的害羞和扭捏。
卡西有着香肠似的手指头、黯淡的头发、红黑粗糙的面孔,很马虎,丢三落四;也很坚韧,一个人赶羊,持家,凿冰;也会臭美,当来到冬库尔遇到其它女孩子后,卡西也开始注重自己的外貌了,每天会问李娟无数次,我这样穿漂亮吗?
未名小媳妇,身材消瘦,面容憔悴,安静、不爱说话。她是从农场嫁到牧场来的,生完孩子后,来不及坐月子就得带着孩子跟大队伍一起轮场、搬家。刚嫁过来的时日,整天蜷在毡房的小角落里,孤独的忍受着疾病和失落。终于有一天,她暗自决定,与旷野和解。
苏乎拉身材苗条,皮肤白皙,她的美是城市生活在牧场的延伸。她总有着温和迷人的微笑,话语低沉而清晰,声音里流淌着某种奇妙的惊奇感,她不仅漂亮,细节和举止跟这里也有很大差别。
可人们对她的传言也不少,她偷了家里的四万块跟别人跑到乌鲁木齐后被骗了;她在城里的培训班学习过电脑操作,技术了的;她…她一心想改变生活,可最后还是回来了。回到原先的生活,心甘情愿步入原来的轨道,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解释。
在哈萨克牧民中,迁徙距离最长、搬迁次数最多的牧民一年?平均每四天就搬一次家。这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民族,一切依巡环境和季节的变化而调整生活状态的人群。
他们从冬牧场到达夏牧场,再从夏牧场到达冬牧场。他们只带简便易拿的东西,不会带奢侈品啥的,没有必要的东西,甚至会一路舍弃不需要的东西。
他们的生活中,似乎一切为了离开,一切都在路上。青春、衰老、友谊、财产……都跟着羊群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