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泰戈尔诗歌《职业》从孩子的角度描述了一个在生活中处处受到约束的孩子渴望摆脱束缚,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地生活的天真、有趣的心理。 教材和教参则认为诗歌是作者通过孩子的心理和视角表达对职业理想的认识和看法,对诗歌的主题思想进行曲解和拔高,在具体的课文分析上也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
关键词 泰戈尔 儿童心理 职业理想 主题思想 误读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人教社中职语文教材“基础模块”上册第四单元“职场起点”的教材和教参对印度诗人泰戈尔的散文诗《职业》的导读和解析产生了严重误读,因为题为《职业》的儿童散文诗和作者的职业理想毫无关系。这种误读不仅把充满文学意味的诗歌庸俗化和实用化,而且会对教学带来不利的影响。重要的是,这样的误读竟然能进入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和“职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并由“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实在是令人震惊。
课文并非直接选自泰戈尔的诗集,而是选自严凌君主编的《成长的岁月——我的学生时代读本1》(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郑振铎译。” 严凌君老师在诗歌的前面加了一段提示:
“这孩子的理想一点也不远大,他只想做小贩、园丁和更夫,似乎很没有志气,很平庸,长大了这样活着似乎很没有价值。真的这样吗?职业对于一个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严凌君老师在《成长的岁月》里引入《职业》这首诗歌,并加上这样的提示是没有问题的,甚至是一个很妙的选择。因为他的目的很明显,他要通过这首诗歌引发人们对生活的思索:职业对于一个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记住,只是“引发”,而不是说诗歌本身就表达了这样的涵义。但严老师依然有一个小小的遗憾,他的起点出了问题,“这孩子的理想一点也不远大,他只想做小贩、园丁和更夫”,他把孩子的天真有趣的想法当成了“职业理想”。
严老师“失之毫厘”,教材的编著者却据此“谬以千里”。严老师只是想通过这首诗引发人们对成人世界,对生活,对于职业的思考,而编著者却完全偏离了方向。
在“课文导读”中,编者这样表述:
“课文借儿童的视角,阐释了对于职业的理解:小贩、园丁和更夫,这些看似平庸的职业,在孩童的眼中,却意味着简单、纯真、快乐和自由的生活。这些职业同样能成就一种诗意的生活方式。”
教学参考书中“课文分析指导”总述认为:
“课文是作者借孩子的心理表达自己对职业的认识和看法。在作者看来,做小贩、园丁和更夫同样是有志气的、有价值的表现。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情愿与否和是否为人们带来美好感受的区别。小贩甜美的叫卖声给生活带来了快乐;园丁辛劳的挖掘美化了人们的生活;更夫整夜在街上巡走给人们带来了安宁和幸福。同时,作者借孩子之口也表达出自己热爱生活和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
我们从“导读”和“分析指导”中可以看出,编者认为,《职业》是泰戈尔借儿童的视角,阐释对职业的理解,借孩子的心理表达自己对职业的认识和看法,甚至是借孩子之口表达自己热爱生活和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诗歌的主题思想就是表达泰戈尔的职业理想。可我们仔细看看,“导读”和“分析指导”中的这些充满理性的,崇高的关于职业的理解、认识和看法,哪一个是儿童的视角,哪一个符合儿童的心理,哪一个又是儿童的语言?况且,儿童从来不做价值判断,谙熟儿童心理和儿童世界的泰戈尔如果要表达自己的职业理想,却借助从不做价值判断的儿童心理来表达,岂不是舍本逐末?此外,我们从诗歌中根本看不到关于职业理想的表述,也无法通过语言分析出相关的内涵。也就是说,诗歌的主题根本就不是表达作者的职业理想。
我们从教参“课文分析指导”本身的矛盾和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到更多误读的内容和细节。课文分析指导认为:
本课分三节。作者借孩子在一天三个时间段里的所见、所想、所愿,表达自己的特定思想。
我们来看编者对第一节的分析。
第一节是孩子早晨的所见、所想、所愿。
所见:小巷里小贩在欢快地叫卖,孩子喜欢听这叫卖声,表现了他喜欢这职业的心情。
所想:自由,无拘束,欢乐。这是孩子对小贩职业的认识和理解:按自己的想法叫卖,自由地无拘束地生活。‘他没有’的排比句形象地写出了小贩的自由和无拘束。
所愿:做小贩。“在街上过日子”,并模拟小贩的叫卖,说明孩子对小贩职业的由衷喜爱。
到目前为止,编者对文本的分析除了主观臆断地加入“欢快”和“欢乐”之外,还是很准确的。编者的分析认为,孩子之所以愿意是一个小贩,在街上生活,叫卖,是因为他认为小贩是自由的,无拘束的。这个分析非常正确,符合原文,也符合小孩的心理特征。也就是说,编者也承认,孩子所关注的是小贩这个职业的自由,无拘束,而并不是这个职业的其它的意义,与职业理想更是毫无关系。换言之,此分析并没有指向总述,反而使总述论断失去依据。
第一节的分析虽然正确,但对文本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不够完整,没有揭示出孩子愿意做小贩,在街上过日子的深层原因。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孩子为什么会向往小贩的自由和无拘束呢?看看诗歌的第一句就明白了。忽视第一句,是编者最大的失误。“早晨,钟敲十下的时候,我沿着我们的小巷到学校去。”这不是叙事中的简单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而是揭示诗歌主旨的关键语句,几乎每一个要素都富含深意。所以,我们在分析第一节诗歌的时候(每节诗歌都是如此),应该在孩子所见、所想、所愿前再加一项,仿照编者的分析,姑且叫“所做”。那么,分析的结构应该是这样的:
所做:“早晨,钟敲十下的时候,我沿着我们的小巷到学校去。”所见:“每天我都遇见那个小贩,他叫道:‘镯子呀,亮晶晶的镯子!’”所想:“他没有什么事情急着要做,他没有哪条街道一定要走,他没有什么地方一定要去,他没有什么规定的时间一定要回家。”所愿:我愿意我是一个小贩,在街上过日子,叫着:“镯子呀,亮晶晶的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