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每人都有自己的情人,诸位休得误会,我说的这个情人,非人也,乃人之爱好,比如有人好赌,有人好酒,或好抽烟,或好传播谣言云云,不一而足。之所以是情人,不是正室,盖文学不能当饭吃耳,若你已吃上了这碗饭,且已经越过小康,那么恭喜你,你应该将其扶为正室了。
当然文学也是我的情人了。这个情人出现得还挺早,还在我念中学时她就来了,记得第一本书是《复活》,作者列夫.托尔斯泰,那时书的来源少,仅此一本,便当宝贝,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看了多少遍。走上社会,书的来源渠道多了去,买书,借书,交换着书看,外国名著,中国古代现代当代名著,文学杂志,连报纸上的副刋也如获至宝。
爱文学的人大抵都有一个毛病,看多了,手就痒,手痒了便想写,以为文学名著亦不过如此,别人能写,我为甚不能?于是壮着胆子,开始写起来。写的第一个短篇投给了南京《青春》,结果可想而知了。那两年里,写了几十个中短篇全退回来了,每次去村供销社拿退稿,没觉得不好意思,即便如此也未能打击我写作的决心。
那几年在窑厂挺闲,空闲多的是,先后完成了两部大部头,这两部计一百万字,小说提纲十来万字不包括。这两部其中一部压在家里,一部被我家夫人当作卫生纸用了。文学梦在我家宝贝儿子出生后,戛然而止。
一件事改变了我。一位著名作家拿着他的新作去拜访一位领导,作家以为领导会说上一番场面上的恭维话,表示一定拜读,谁知领导接过直接扔在沙发上,领导不是文学青年,文学不是科技产品,作家不是企业家。那一刻,我与文学梦彻夜决绝了。
文学这个情人似乎欲拥抱我,奈何我文化水平低,基础差,在考察了我一番之后,大约觉得我难以将其扶为正室,或偏室都远远的不行,这个情人在将戏弄折磨我几年后,悄然离去。
我有深爱我的妻子,她聪明且充满了智慧,我们很恩爱,能够娶上她,大慨我上辈子积够了阴德(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或许积了几辈子阴德。她没有嫌弃我的家境,也没有嫌弃我,这让非常地感动。我有个宝贝儿子,儿子几乎集中了我们夫妻俩的优点,他学习能力出众,性格温和中庸,明道理辨是非。为了他们,舍弃虚无飘缈的所谓“文学”是一种最现实最理智的扶择。
在今天看来,当初我毅然决然是正确的,我放弃文学梦,并不等于放弃看书,不会因噎废食。来到青岛,运气渐渐好转,家庭经济逐年上升,如今孩子工作已好几年了,在合肥我们也买了套房子,他也有了女朋友,与过去相比,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已经三十年了,我没有动笔写过一篇东西,文学梦已经在脑中荡然无存,新形势下,文学已不再如八十年代那样令我心动,三十年的风风雨雨,三十年的人情冷暖,三十年的世道炎凉岂是酸甜苦辣四字概刮得了的。
三十年对于我来说,仿佛昨天才过,三十多年前所谓的文学梦永不再来,三十多年前趴在窑厂木板床上写作的情景恍若隔世,三十多年的人生阅历让我把许多东西看得很淡很淡。我有两位初中时的同学已先后亡故,如此年轻竟溘然长逝,其实也没什么可惜的,生命无常,谁知道什么时候就轮到了自己。
确实,我经常思索死亡这个事。世上的死法估计无数种,但不管哪一种都会让人痛苦。我想我会怎么死呢,病死?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世上的事,除都生死无大事,只要能活着,其他的事全是小事。更何况是作家梦了,他更不值一提了!
享受生活,享受读书,也享受写作带来的乐趣。这时的我的写作已没了文学梦,高兴了我写几干字,若哪天郁闷了,就会一字不写。我会读一些好书好文章。读书时,我必备两样:茶和香烟。清茶一杯泡上,品一口茶水,燃一支烟,悠哉游哉,放松心情,且四周安静,无人搅扰,这样就能把书看进去了。我读名家力作,却也爱看寂寂无名之辈之作,而且我只看纯文学作品,几十年的阅读习惯改变不了,胃口很刁,即衡量文学作品的五性:形象性,生动性,准确性,音乐性和逻辑性。
我会记日记,并且只用文言来记,这个习惯已持续二十多年了,古典文学是一个巨大的宝库,她有着我难以抗拒的魅力,她才是我晚年需要依仗的情人。文学这个情人其实她并未真正离开我,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她真正扎根在我心底,化作了营养,成了我的血肉。
每个年龄段读的书不一样,可我至始至终都是一样的,即读精典名著,遍阅古今,不为名利狂,读书是用心感受的,而不是仅仅用眼去看,读书并非为写作故,这样的读书没有市俗气少了功利心,而写作对于我而言是率真而为,率性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