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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个人简介

苏轼(读音):sū shì

[编辑本段]概述

苏轼(1037~1101)北宋人,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谥号文忠,享年66岁。南宋高宗朝乾通6年,赠太师,追谥号“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汉族,是父亲苏洵的第五个儿子,是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诗人、词人,豪放派词人代表。嘉佑二年(1057)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佑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佑八年(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六,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他与他的父亲苏洵(1009~1066)、弟弟苏辙(1039~1112) 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三苏”为唐宋八大家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苏洵是苏轼.苏辙的父亲,苏轼是苏辙的哥哥)、王安石、曾巩。 (分为唐二家和宋六家)中的三位,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等。在政治上属以司马光为领袖的旧党。

[编辑本段]苏轼生平

他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愤”的“苏老泉”。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学成就。

嘉佑元年(1056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阴差阳错地高中进士第二名。

嘉佑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年)服满还朝,仍授本职。他入朝为官之时,正是北宋开始出现政治危机的时候,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危机,

此时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绩显赫,深得民心.

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苏轼坐牢103天,几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而此时苏轼经此一狱已变得心灰意懒,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新党势力倒台,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苏轼于是年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

俗话说:“京官不好当。”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他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苏轼在杭州修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建设,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边筑了一道堤坝,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外放颍州。 元佑八年(1093年)新党再度执政,再次被贬。后徽宗即位,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卒于常州,谥号文忠。享年六十六岁。

[编辑本段]文学艺术成就

苏轼的文学观点和欧阳修一脉相承,但更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和艺术价值。他的文学思想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摆脱束缚,“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的艺术境界。苏轼散文著述宏富,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三家并称。文章风格平易流畅,豪放自如。释德洪《跋东坡(左忄右允)池录》说:“其文涣然如水之质,漫衍浩荡,则其波亦自然成文。”苏轼与欧阳修并称“欧苏”,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是继欧阳修之后主持北宋文坛的领袖人物,在当时的作家中间享有巨大的声誉,一时与之交游或接受他的指导者甚多,北宋文学家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和张耒都曾得到他的培养、奖掖和荐拔。故称苏门四学士。

苏诗现存约四千首,其诗内容广阔,风格多样,而以豪放为主,笔力纵横,穷极变幻,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为宋诗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燮星期《原诗》说:“苏轼之诗,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赵翼《瓯北诗话》说:“以文为诗,自昌黎始,至东坡益大放厥词,别开生面,成一代之大观。……尤其不可及者,天生健笔一枝,爽如哀梨,快为并剪,有必达之隐,无难显之情,此所以继李、杜后为一大家也,而其不如李、杜处亦在此。”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风格。少数诗篇也 能反映民间疾苦,指责统治者的奢侈骄纵。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代很有影响。《念奴娇·赤壁怀古》、《水调歌头·丙辰中秋》传诵甚广。诗文有《东坡七集》等。

苏轼的词现存三百四十多首,冲破了专写男女恋情和离愁别绪的狭窄题材,具有广阔的社会内容。苏轼在我国词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他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精神,扩大到词的领域,扫除了晚唐五代以来的传统词风,开创了与婉约派并立的豪放词派,扩大了词的题材,丰富了词的意境,冲破了诗庄词媚的界限,对词的革新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名作有《念奴娇》、《水调歌头》等,开豪放词派的先河,与辛弃疾并称“苏辛”。刘辰翁在《辛稼轩词序》说:“词至东坡,倾荡磊落,如诗,如文,如天地奇观。”

苏轼还擅长行、楷书,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他曾遍学晋、唐、五代名家,得力于王僧虔、李邕、徐浩、颜真卿、杨凝式,而自成一家 ,自创新意。 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 自云:“我书造意本无法”;又云:“自出新意,不践古人。” 黄庭坚说他:“早年用笔精到,不及老大渐近自然”;又云:“到黄州后掣笔极有力。”晚年又挟有海外风涛之势,加之学问、胸襟、识见处处过人,而一生又屡经坎坷,其书法风格丰腴跌宕,天真浩瀚,观其书法即可想象其为人。人书并尊,在当时其弟兄子侄子由、迈、过,友人王定国、赵令畤均向他学习;其后历史名人如李纲、韩世忠、陆游,以及的吴宽,清代的张之洞,亦均向他学习,可见影响之大。黄庭坚在《山谷集》里说:“本朝善书者,自当推(苏)为第一。”

苏轼在绘画方面画墨竹,师文同(即文与可),比文更加简劲,且具掀舞之势。米芾说他“作墨竹,从地一直起至顶。余问:何不逐节分?曰:竹生时,何尝逐节生?”亦善作枯木怪石。 米芾又云:“作枯木枝干,虬曲无端;石皴硬,亦怪怪奇奇无端,如其胸中盘郁也。”均可见其作画很有奇想远寄。其论书画均有卓见,论画影响更为深远。如重视神似,认为“论 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主张画外有情,画要有寄托,反对形似,反对程式束缚,提倡“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并明确提出“士人画”的概念等,高度评价“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艺术 造诣。为其后“文人画”的发展尊定了理论基础。存世书迹有《黄州寒食诗》、《赤壁赋》、《答谢民师论文》与《祭黄几道文》、《前赤壁赋》、等。存世画迹有《古木怪石图卷》、《竹石图》;又近年发现的《潇湘竹石图卷》也是他的作品。

苏轼在诗、文、词、书、画等方面,在才俊辈出的宋代均取得了登峰造极的成就。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文学和艺术天才。

[编辑本段]乌台诗案

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1077)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1085)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发生了苏轼乌台诗案。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李定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御史台自汉代以来即别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乌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

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元丰二年 (1079年),苏轼移任湖州 (浙江省吴兴县),七月遭御史台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捕入狱,他们指证苏轼在诗文中歪曲事实,诽谤朝廷。

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举出苏轼的《杭州纪事诗》做为证据,说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它诗文中挖出一句二句,断章取义的给予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没有把法律一类的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指他是讽刺皇帝没能以法律教导、监督官吏;又如“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说他是指责兴修水利的这个措施不对。其实苏轼自己在杭州也兴修水利工程,怎会认为那是错的呢?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食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人民卖盐。总结一句话,是认定他胆敢讥讽皇上和宰相,罪大恶极,应该处死刑。

苏轼在御史台内遭到严刑拷问,他自认难逃死罪。最后终能幸免一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赐被判流放黄州(湖北省黄冈县),苏轼被拘禁近百日,后获释离开御史台之狱。后人把这桩案件的告诉状和供述书编纂为一部《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汉书·朱博传》:“是时,兀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后世便以御史府为乌府,御史台为乌台。由于这案的发起者都是御史台的言官,他们包括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里行(御史台的见习史官)舒覃、何正臣等,因此称为“乌台诗案”。

苏轼致祸的原由,除上述的“莫须有罪名”外,据说是因为得罪了当时的宰相王安石。当时人的笔记里曾记载其事。

说苏轼在朝廷当礼部尚书之时,有一日,他去王安石的书房乌斋去找王安石,王不在,苏轼见乌斋台桌上摆着一首只写得两句尚未写完的诗——“明月枝头叫,黄狗卧花心。”

苏东坡瞧了又瞧,好生质疑,觉得明月怎能在枝头叫呢?黄狗又怎幺会在花心上卧呢?以为不妥。于是提笔一改,将诗句改为“明月当空照,黄狗卧花荫”。

王安石回来后,对苏轼改他的诗极为不满,就将他贬到合浦。苏东坡到合浦后,一天,他出室外散步,见一群小孩子围在一堆花丛前猛喊:“黄狗罗罗,黑狗罗罗,快出来呀?罗罗,罗罗罗罗。”苏东坡出于好奇心,走过去问小孩喊什幺,小孩说,我们叫虫子快点出来,好捉它。苏东坡凑近花前一看,见有几条黄色、黑色象芝麻大的小虫在花蕊里蠕动。又问小孩说这是什幺虫?小孩说:黄狗虫,黑狗虫。苏东坡离开花丛,来到一棵榕树下,正碰到树上一阵清脆的鸟叫声,问旁人,这是什幺鸟叫?旁人答道:这叫明月鸟。此刻苏东坡才恍然大悟,知自己错改了王安石的诗。

这段记载的真伪已不可考。从史实上看,王安石罚苏轼,错改两句诗似乎不是王安石讨厌苏轼的真正原因。其实质上的原因,当是政治上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所以,苏轼才会在仕途有所不顺。

[编辑本段]乌台诗案前后苏轼诗词风格的变化

1079年7月,苏轼在湖州任上,因乌台诗案获罪入狱,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黄州。诗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来,苏轼历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绩卓著。其诗词作品在整体风格上是大漠长天挥洒自如,内容上则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诗案之后,虽然有一段时间官至翰林学士,但其作品中却少有致君尧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却越来越转向大自然、转向人生体悟。至于晚年谪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旷达的心境就更加显露出来,一承黄州时期作品的风格,收敛平生心,我运物自闲,以达豁然恬淡之境。

以乌台诗案为界,苏轼的诗词作品在创作上有继承也有明显的差异。在贯穿始终的“归去”情结背后,我们看到诗人的笔触由少年般的无端喟叹,渐渐转向中年的无奈和老年的旷达——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首先,在题材上,前期的作品主要反映了苏轼的“具体的政治忧患”,而后其作品则将侧重点放在了“宽广的人生忧患”,嫉恶如仇,遇有邪恶,则“如蝇在台,吐之乃已”。其行云流水之作引发了乌台诗案。黄州贬谪生活,使他“讽刺的苛酷,笔锋的尖锐,以及紧张与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现的,则是一种光辉温暖、亲切宽和的识谐.醇甜而成熟,透彻而深入。”

其次,在文化上,前期尚儒而后期尚道尚佛。

前期,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会责任,他深切关注百姓疾苦; 后期,尤其是两次遭贬之后,他则更加崇尚道家文化并回归到佛教中来,企图在宗教上得到解脱。他深受佛家的“平常心是道”的启发,在黄州惠州儋州等地过上了真正的农人的生活,并乐在其中。

第三,在风格上,前期的作品大气磅礴、豪放奔腾如洪水破堤一泻千里;而后期的作品则空灵隽永、朴质清淡如深柳白梨花香远溢清。

就词作而言,纵观苏轼的三百余首词作,真正属于豪放风格的作品却为数不多,据朱靖华先生的统计类似的作品占苏轼全部词作的十分之一左右,大多集中在密州徐州,是那个时期创作的主流。这些作品虽然在数量上并不占优势,却着实反映了那段时期苏轼积极仕进的心态。而后期的一些作品就既有地方人情的风貌,也有娱宾遣兴,秀丽妩媚的姿采。诸如咏物言情、记游写景、怀古感旧、酬赠留别,田园风光、谈禅说理,几乎无所不包,绚烂多姿。而这一部分占了苏轼全词的十之八九左右,其间大有庄子化蝶、无我皆忘之味。至此,他把所有的对现实的对政治的不满、歇斯底里的狂吼、针尖麦芒的批判全部驱逐了。其题材渐广,其风格渐趋平淡致远。

[编辑本段]苏轼生平年表

北宋仁宗天圣元年——嘉佑八年(1023-1064)

1036年 景佑三年十二月十九苏轼降生

1054年 娶王弗

1057年 中进士,母丧,服孝(1057.4-1059.6)

1061年 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入第三等。

1059年 举家前往京都

1061年 任凤翔府判官

英宗治平元年——四年(1064-1068)

1064年 任职史馆

1065年 妻丧

1066 父丧;服孝(1066.4-1068.7)

神宗熙宁元年——元丰八年(1068-1086)

1068年 娶王闰之

1069年 返京;任职史馆

1071年 任告监管;任杭州通判

1074年 任密州太守

1076年 任徐州太守

1079年任湖州太守;入狱

1080年 谪居黄州

1084年 往常州

1085年 往登州;任登州太守;往京都;任中书舍人

哲宗(1086-1100)元佑年间太后执政(1085-1093)

1086年 以翰林学士知制诰

1089年 任杭州太守兼浙西军区司令

1091年 任吏部尚书;往京都;任颍州太守

1092年 任扬州太守;兵部尚书;礼部尚书

1093年 妻丧;太后逝世;调定州太守;河北军区司令

1094年 往惠州贬所;谪居惠州

1097年 往海南;谪居海南儋州

徽宗(1101-1126)太后执政(1100)

1101 北返;往常州;逝世

1127 北宋亡

[编辑本段]苏轼妻儿

苏轼的三个妻子

苏轼的结发之妻叫王弗,四川眉州青神人,年轻貌美,知书达礼,16岁嫁给苏轼。她堪称苏轼的得力助手,有“幕后听言”的故事。苏轼为人旷达,待人接物相对疏忽,于是王弗便在屏风后静听,并将自己的建议告知于苏轼。王弗与苏轼生活了十一之后病逝。苏轼依父亲苏洵言“于汝母坟茔旁葬之”,并在埋葬王弗的山头亲手种植了三万株松树以寄哀思。又过了十年,苏轼为王弗写下了被誉为悼亡词千古第一的《江城子·记梦》: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的第二任妻子叫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在王弗逝世后第三年嫁给了苏轼。她比苏轼小十一岁,自小对苏轼崇拜有加,生性温柔,处处依着苏轼。王闰之伴随苏轼走过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25年,历经乌台诗案,黄州贬谪,在苏轼的宦海浮沉中,与之同甘***苦。二十五年之后,王闰之也先于苏轼逝世。苏轼痛断肝肠,写祭文道:“我曰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许,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乾。旅殡国门,我少实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在妻子死后百日,请他的朋友、大画家李龙眠画了十张罗汉像,在请和尚给她诵经超度往来生乐土时,将此十张足以传世的佛像献给了妻子的亡魂。苏轼死后,苏辙将其与王闰之合葬,实现了祭文中“惟有同穴”的愿望。

苏轼的侍妾王朝云,比苏轼小二十六岁。在苏轼最困顿的时候,王朝云一直陪伴其左右。王朝云是苏轼的红颜知己,苏轼写给王朝云的诗歌最多,称其为“天女维摩”。但不幸的是,朝云也先于苏轼在惠州病逝。朝云逝后,苏轼一直鳏居,再未婚娶。遵照朝云的遗愿,苏轼将其葬于惠州西湖孤山南麓栖禅寺大圣塔下的松林之中,并在墓边筑六如亭以纪念,撰写的楹联是“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此楹联有个著名的典故:“东坡一日退朝,食罢。扪腹徐行,顾谓侍儿曰:‘汝辈且道是中有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坡不以为然。又一人曰:‘满腹都是见识’。坡亦未以为当。至朝云,乃曰:“学士一肚皮不入时宜。’坡捧腹大笑。”朝云墓如今已成为惠州西湖风景区名胜之地,是惠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朝云墓

苏轼的四个儿子

王弗为苏轼生了长子苏迈,王闰之为苏轼生了次子苏迨与三子苏过。这三个儿子都由王闰之一手抚养成人。公元1083年秋,朝云生下了第四子苏遁,可惜不久就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