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是指儒家列为经典和注释经典的著作,如“四书五经”。“四书”指《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五经”指《诗》、《书》、《礼》、《易》、《春秋》。
2、史:记述历史史实、地理疆域、官职等的书。有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的编年体历史著作。
如《左传》;有以人物活动反映历史事件的纪传体历史著作,如《史记》;有以事件为主线,将有关专题材料集中在一起,首创于南宋的纪事本末体的历史著作,如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有以国家为单位分别记述的国别体历史著作,如《国语》、《战国策》等。
3、子:指战国以来诸子百家的著作及工、农、医等各种科学技术著作,诸如《墨子》、《庄子》、《韩非子》、《本草纲目》、《梦溪笔谈》等。
4、集:是指历代作家诗文集,诸如《乐府诗集》、《古诗九十九首》、《全唐诗》、《古文观止》等。
“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一些大型的古籍丛书往往囊括四部,并用以命名,如《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四部备要》等,可见四部分类对古籍的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
汉代以后,各种官修,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将六略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丙部录史书,丁部为诗赋等,这就奠定了四部分类的基础。
东晋李充所编《晋元帝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将史书改入乙部,子书改入丙部,这样,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已略具雏形。
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隋朝以后图书分类的主流是沿用四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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