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总起,引起下文
情感:《风筝》叙写了“我”的一件往事及其带给“我”的一段思想感情的经历。作品中的“我”向来不爱放风筝,并且不准自己的小兄弟放,有一次还粗暴地毁掉了小兄弟苦心孤诣做好的风筝。这一件当时毫不在意的小事,时隔二十年,突然出现在记忆中,竟如此剧烈地啃噬着自己的心,以至渴望得到补救,却已经无济于事,只是平添了心头的沉重,而且此后每忆及此,就感到一种“无可把握的悲哀”。读过之后,我们不禁为小兄弟的不幸遭遇,为“我”的补过不及的悔恨,深深太息,同时觉得需要思索一些什么问题。
一个纯洁无邪的孩子,他的正常的天性,他的合理的愿望,只是因为有悖于大人们的“信条”,就不能发展,就得不到实现,甚至要为此付出代价,这使人痛切地感到其中包含着某种具有悲剧意味的东西。被糟践的虽然是一只风筝,可是同时受到伤害的却是一颗本来应该受到爱抚的稚嫩的心。作者称之为“精神的虐杀”,是非常深刻的。这“精神的虐杀”的一幕是怎么造成的?这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我们当然不能把事情的原因归结为“我”的性格的“老成持重”。作者说过,我们的一举一动,虽似自己作主,其实多受死鬼牵制,指出了传统的旧思想、旧观念对人们的影响和毒害。放风筝,这本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我”却把它看作是“没有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而且强加于人,对小兄弟横加限制,以至因为“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而破坏了小兄弟辛辛苦苦做好的风筝,“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如此无情的践踏,“我”是毫不顾忌地做了。小兄弟受了这样无理的对待,也只能逆来顺受。因为“论长幼”,“我”是兄长,自以为拥有无限的权力。从“我”对风筝的态度和破坏风筝的粗暴行为,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精神上和心理上某种鲜明的印记——被扼杀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思想和老幼尊卑的陈腐观念打下的烙印。应该说,“我”的所作所为,既是个性化的,同时也具有时代的特点,这就使这一场关于风筝的纠纷有了深刻的社会意义。
这个风筝事件不一定是作者经历中曾有的实事,但却是当时社会里会有的实情。封建思想有形无形地摧残着我们一辈一辈的人。类似《风筝》中这样的日常生活“小事”,在旧社会里是时时发生、处处存在着的,可是往往被人们忽略,甚至被视为理所当然,就像作品中未曾觉悟之前的“我”那样。作品一再强调“我”的沉重和悲哀,不仅仅表现了“我”的个人的悔恨,其中也包含着作者对这种普遍的精神麻木状态的忧虑和痛惜的感情。作者凭着他敏锐的观察和深刻的思索,从生活中捕捉了这一素材,经过概括,加以铺陈,把它艺术地再现了出来,表示了对封建的教育思想和伦理道德的否定和深恶痛绝,并启发人们思考,从而有所觉悟。因此,这篇作品很有教育意义。即使在今天,封建主义的思想残余,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还远远没有肃清,我们仍然可以从作品中得到极大的思想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