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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什么意思

遗嘱的意思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出处:

1、汉帝忽是患疾,颇有不安,似当不免,乃遗嘱其太子。

2、李归绐厥妻曰,使主病,死于村庙中,临终遗嘱,教你嫁我。

3、五十年代初,美国女作家艾格妮丝·史沫特莱在英国病逝,遗嘱把骨灰交给朱总司令处理。

4、病革时,呼子孙环列榻前,众以为有遗嘱。

5、爹不愿意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地分散,他的遗嘱上就说得明白,无论怎样不可以卖掉房子。

选自:《敦煌变文集·前汉刘家太子传》、宋洪迈《夷坚志补·张客浮沤》、秦牧《长河浪花集·深情注视壁上人》、清昭梿《啸亭续录·佛典属》、巴金《秋》四五等。

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