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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曹沬文言文翻译

1. 鲁人曹沫文言文原文

鲁人曹沬

曹沬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沬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沬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沬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沬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沬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2. 许在文言文鲁人曹沫里面是什么意思

1. 许:答应。

2. 《鲁人曹沬》节选自《史记 刺客列传》。

3. 原文:

曹沬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沬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沬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沬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沬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沬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4. 译文

曹沫,是鲁国人,凭借勇力侍奉鲁庄公。庄公十分喜好勇士,曹沫是鲁国将军,与齐国作战,三战三败。鲁庄公害怕了,就献上遂邑这块地方求和,但仍然用曹沫为将。

齐桓公答应和鲁国在柯地会盟订约。桓公与庄公已经在坛上订了盟约,曹沫手持匕首胁迫齐桓公,桓公近旁的人没有人敢动手,问道:“你想干什么?”曹沫说:“齐国强鲁国弱,而贵国侵犯鲁国也太过分了。现在齐国、鲁国是相邻的国家,大王一定要考虑考虑这件事!”桓公于是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桓公说完话,曹沫就扔掉匕首,走下盟坛,朝北回到群臣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辞从容如故。桓公大怒,要背弃自己的誓约,管仲说:“(你)不能这样。贪图小利来使自己快意,在诸侯中失去信义,失去各国的帮助,不如给他。”这样,桓公就割还了侵占的鲁国领土,曹沫三次战役所失去的土地,全部都还给了鲁国。

5.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壁”。

《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

3. 《曹沫劫齐恒公》文言文翻译

一、译文

曹沫是鲁国人,因为英勇而为鲁庄公办事。鲁庄公欣赏他的勇气。(当时)曹沫做鲁国的将军,跟齐国作战,多次战败而逃。鲁庄公害怕了,就献遂邑(这个地方)给齐国来求和。但鲁庄公还是让曹沫做将军。齐桓公答应跟鲁庄公在柯地相会并结盟。

齐桓公和鲁庄公在坛上结盟以后,曹沫手里拿着匕首挟持齐桓公,齐桓公左右的侍从没有一个敢动,齐桓公于是问曹沫说:“你想要做什么?”曹沫说:“齐国强大而鲁国弱小,可是你们强大的齐国侵略鲁国也已经太过分了。

现在鲁国都城的城墙倒下来就会压到齐国的边境。您还是好好考虑一下该怎么做吧。”齐桓公于是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国土。齐桓公说完以后,曹沫扔下匕首,走下坛,面朝北方坐在群臣的位置,脸色没有改变,说话跟原来一样若无其事。

齐桓公很生气,想违背约定。管仲说:“不能这样做。如果为了贪图小利来使自己痛快,就会在诸侯间失去信义,最终失去天下的援助,不如把土地给他们。”于是齐桓公就把所侵占的鲁国土地归还鲁国。曹沫多次战败所失去的土地也全部回到鲁国手中。

二、原文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

桓公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以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既以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三、出处

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

扩展资料

一、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的目的

迫使桓公归还曹沫与鲁国三次作战中丢失的土地。

二、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

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