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 郭沫若 五月过了,太阳增加了它的威力,树木都把各自的伞盖伸张了起来。不想再争妍斗艳的时候,有少数的树木却在这时开起了花来。石榴树便是这少数树木中的最可爱的一种。 石榴有梅树的枝干,有杨柳的叶片,奇崛而不枯瘠,清新而不柔媚,这风度实兼备了梅柳之长,而舍去了梅柳之短。 最可爱的是它的花,那对于炎阳的直射毫不避易的深红的花,单瓣的已够陆离,双瓣的更为华丽,那不是夏季的心脏吗? 单那小茄形的骨朵已经就是一种奇迹了。你看,它逐渐翻红,逐渐从顶端整烈为四瓣,任你用怎样犀利的剪刀也都剪不出那样的匀称,可是谁用红玛瑙琢成了那样多的花瓶儿,而且还精巧地插上了花? 单瓣的花虽没有双瓣的豪华,但它却更有一段妙幻的演艺,红玛瑙的花瓶儿由希腊式的安普刺变为中国式的金盅,殷、周时代古味盎然的一种青铜器。博古家所命名的各种锈彩,它都是具备着的。 你以为它真是盛酒的金罍(léi)吗?它会笑你呢。秋天来了,它对于自己的戏法好像忍俊不禁地破口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皓齿,那样透明光嫩的皓齿你在别的地方还看见过吗? 我本来就喜欢夏天。夏天是整个宇宙向上的一个阶段,在这时使人的身心解脱尽重重得的束缚。因而我更喜欢这夏天的心脏。 有朋友从昆明回来,说昆明石榴特别大,子粒特别丰腴,有酸甜两种,酸者味更美。禁不住唾津的潜溢了。
《石榴》这篇课文是小学生学写状物类作文的好范文。细读文本,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关注顺序
1、 刚刚学习习作的学生,对于顺序的概念较为模糊,写作文常一会儿写这,一会儿写那,左顾右盼,让人不知所云。尤其写静物类,更容易出现这样的错误。《石榴》这课按时间的推移,描写了石榴的生长过程。课文从第二小节开始,先简单介绍石榴在春天抽枝长叶,用“到了夏天”,过渡到夏天,描写石榴花。再到夏末,花落结果。最后由“石榴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成熟”过渡到石榴在秋天成熟以及成熟的石榴描写。 不仅是生长过程,还有石榴花开,也是按时间顺序写的特别清楚,如“到了夏天,郁郁葱葱的绿叶中,开出一朵朵火红的石榴花。花越开越密,越开越盛,不久挂满了枝头。”石榴花先是开出一些,过了几天,越开越密,越开越盛,到了最后,挂满了枝头。 还有石榴果皮颜色的变化,“它的外皮先是青绿色,渐渐变得青中带黄,黄中带红,最后变成一半儿红,一半儿黄。”用上了表示时间顺序的词“先…渐渐…最后”,更加清晰。如果让学生学会按照时间顺序描写,会使作文的脉络清晰很多。 2、 事情发展的顺序 课文第四小节“这时,你摘下一个石榴,剥开外皮,只见玛瑙般的子儿一颗颗紧挨在一起,红白相间,晶莹透亮。取几粒放入口中嚼嚼,酸溜溜、甜津津的,顿时感到清爽无比。”先摘→再剥→再取→放入口中嚼,按照事情发展顺序来写,顺序清楚。可以指导学生在平时的说话和习作中,按事情发展顺序把事情叙述清楚,培养学生的说话能力和写作能力。
二、拟人修辞
《石榴》这一课中用上了拟人手法,文中有这样“熟透了的石榴高兴地笑了,有的笑得咧开了嘴,有的甚至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满满的子儿。”一个“笑”字把石榴娃娃写活了。石榴熟透后把果皮撑破了,作者用上了“笑”字,立刻让我们觉得普通的石榴好像也有了生命。真得像个小笑脸,而且“笑”得有变化,不都是同样的笑,而是有的咧开嘴笑,有的笑破了肚皮。正巧也写出了石榴皮裂开的程度不同。“这些石榴娃娃急切的扒开绿色的叶子向外张望,向人们报告着成熟的喜讯。”“急切”“扒开”“报告”这些人性化的词语写得石榴娃娃越发的可爱了。
三、描写细致
作者在石榴枝、叶、花、果,描写上也十分的具体、细致。写“枝叶”时,虽然只有短短一句“春天来了,石榴树抽出了新的枝条,长出嫩绿的叶子。”一个“抽”字,写出了石榴树在春天蓬勃生长的样子。“嫩绿”也写出了春天时的叶子的颜色。后面写到的“郁郁葱葱”也把石榴枝叶在夏天时的特征写得很到位。 花的描写作者的笔墨更多。“火红的”石榴花颜色不同于一般,不是诱惑的深红,娇嫩的粉红,而是火焰般热情的火红,这样亮丽的花不是一朵、二朵,而是“一朵朵”而且还是“越开越密,越开越盛,不久挂满了枝头。”花的数量很多。“走近看,仿佛是一个个可爱的小喇叭”形状也很可爱,像小喇叭,真是逗人喜爱。 果的描写,作者抓住了果皮和石榴子儿。作者按时间顺序,把果皮颜色的变化写得非常准确。石榴子儿同样也很具体,“玛瑙般”“红白相间,晶莹透亮,紧挨”石榴子儿的样子,一个掰开的石榴跃然纸上,让人忍不住要取几粒放入口中嚼嚼。 这篇课文脉络清晰,描写具体,运用拟人的手法使文章很生动,是低年级学生学写状物作文很好的范例。 回答者: jkuibce | 三级 | 2010-9-8 21:16
瑕不掩瑜 才情富赡--解读郭沫若散文《石榴》
一代文化大师郭沫若先生,一生里建树众多,贡献卓越,其富赡的才情表现在其所涉足的所有方面,仅以其文学创作而论,诗歌、戏剧、包括散文,无不出其类而拔其翠。关于郭沫若先生的散文创作,黄修己先生在《中国文学简史》(中国青年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中说:郭沫若的散文“纵情抒写,无拘无束,似不讲究锤炼,正如万斛泉源,奔涌而出,似滔滔不绝,亦能止于所当止,那潇洒之态表现了作者的富赡才情。”黄先生的看法是十分正确的,本文拟通过对郭沫若先生的散文《石榴》的解读,以窥斑知豹之法,去窥见郭沫若先生即使在短短的《石榴》一文中所表现出来的“富赡才情”。
《石榴》落笔伊始,即言“五月过了,太阳增加了它的威力,树木都把各自的伞盖伸张了起来……”,这是泛写了一句树木的整体,顺利地切近了题目,然后说:“有少数的树木却在这时开起了花来”,轻松地把所写树木的范围由整体缩为局部。他接着写道:“石榴树便是这少数树木中的最可爱的一种”,所写树木的范围进一步由局部缩为个体,从而步态工稳地切入了本文的题目:《石榴》,也干净利落地结束了行文的第一段。这一段旌旗初展,即显示了作者娴熟的行文技艺以及清新的笔路。
第二段紧扣上文,承转分明而又衔接自如,以“石榴”起语后即援梅柳作比,又以双起分承的句法,对石榴的枝干与叶片进行了“奇崛而不枯瘠,清新而不柔媚”的对比描写。双起分承的句法,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种是“AB,B’A’”型,这种句法在中国历代文字中比比皆是,如《孔雀东南飞》中之“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即是。又如韩愈《奉和裴相公东征途经女儿山下作》中的“旗穿晓日云霞杂,山倚秋空剑戟明”也是,古人析此两句诗云:先“以我之旗,况彼云霞”,后则“以彼之山,况我剑戟”。双起分承的另一种基本形式是“AB,A’B’”型,如“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即是。郭沫若在这儿使用的即是这后一种,这是一种更为常见的形式,所以也更典型,它显示的正是作者深有渊源的语言功力。
在双起分承的紧凑而又简短的句子之后,作者即以“这风度实兼备了梅柳之长,而舍去了梅柳之短。”一句,舒展地收束了第二段。
第三段以一个“最”字,由上一段对石榴的枝干和叶片的描写,简捷地过渡到了对石榴花的描写。几乎与这个“最”字异曲而同工的是,第四段又是以一个包孕量非常大的“单”字开头的句子:“单那小茄形的骨朵就已经是一种奇迹了”,这一个“单”字不仅使文意又翻进了一层,而且还兼备了“其它的就不用说了”的弦外之音,语言经济而实惠。
第五段写石榴从花到果的变化,对此“妙幻的演艺”,作者的设喻古朴典雅:“红玛瑙的花瓶儿由希腊式的安普刺变为中国式的金[田+田+田+缶]”。在这一喻式中,作者使用的三个喻体:“红玛瑙的花瓶儿”、“希腊式的安普刺”、“中国式的金[田+田+田+缶]”,由于下文将要对其进行否定的论述,所以这里只肯定其古朴与典雅而已。
第六段仍写石榴果,却手法一换,以一个疑问句翻新文意:“你以为它真是盛酒的金[田+田+田+缶]吗?……”,这一段,作者逼真地写出了秋天石榴成熟且饱绽后裂开缝隙,露出一排“透明光嫩”的石榴籽儿时的状态。拟人手法的使用,使语言情趣横生,而全文对石榴刚健秀丽乐观向上的特征的描写,也至此告终。
本来,文章是可以在这个地方收束的,但作者却意犹未尽地又悠悠地缀了三段。
全文第七段的第一句:“我本来就喜欢夏天”,风云突变,看似离题突远,实则是作者笔法上的一种腾挪,不仅可和全文的第一句:“五月过了,太阳增加了它的威力。”遥相呼应,显示了作者敏锐的结构感,而且又以这一段最后一句:“因而我更喜欢这夏天的心脏”,将文笔扳回了正题,呼应了第三段中“那可不是夏天的心脏吗”一句,使这一句话有呼且有应,有应于是不孤,文意因此也富赡丰满。
一般地说,在这个地方收住全文,已是全无不可了,但是作者却仍觉得意不能尽,他于是就又腾挪了一笔,这便是全文的第八段:“有朋友从昆明来,说昆明的石榴特别大,子粒特别丰腴,有酸甜两种,酸者味更美。”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到这儿,应该结束了吧,可是还不,还有第九段。这一段虽然只有一句话:“禁不住唾津的潜溢了!”但这短短的一句话却可以说是一句神来之笔!这句话看似漫不经心,但它轻轻道来,却将全文七八百字一笔收尽了。郭沫若先生真不愧为一代大师,他的这一句话,天真,随缘,自然,因而也妥贴,灵动,它是杨柳枝,却又能力敌钢刀。
小结后三段,我们不得不为郭沫若先生轻盈灵动的才思所折服。《石榴》全文一***才七八百个字,一***才有小小的九个自然段,但是作者却能于方寸咫尺之地翻转腾越、游刃有余地大施其一波三折、一唱三叹之绝技,引人入胜,回味不已,作者横溢的才华,漾漾乎纸上矣!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文亦无完文,郭沫若的《石榴》尽管十分地优美和成功,但如果仔细推敲,不当或者值得商榷之处,也还是存在的,据我的管见陋识,白壁之微瑕有二焉,请指示诸君。
瑕之一,为三个不当的喻体;瑕之二,为几个安排不当的段落。
先言其一。
文章中有这么一句:“红玛瑙的花瓶儿由希腊式的安普刺变为中国式的金[田+田+田+缶],殷周时古味盎然的一种青铜器。”这一句分别用“红玛瑙的花瓶儿”、“希腊式的安普刺”、“中国式的金[田+田+田+缶]”为喻体来比喻石榴外形变化的三个阶段,其中,“红玛瑙的花瓶儿”,我们尚可勉强想象得出其色彩、形状,而对“希腊式的安普刺”,即使读了注解:“是英文ampulla的音译,即一种尖底的胆瓶。”我们对它的感知也是一片茫然:这个东西究为何物?色彩如何?形状如何?为什么可以用来比喻石榴?对这些,我们是不得而知,对“中国式的金[田+田+田+缶]”,我们大家也是同样不曾得见,即使读了作者的文中自注:“殷周时古味盎然的一种青铜器”,我们还是不得其准确的形色物状而可知。每读至此,我们就搞不清作者是在用这几样东西比喻着石榴呢?还是在用石榴来比喻着这几样古董?他这是不是违反了比喻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以其所知,喻其不知;以其常感,喻其非常感呢?
一些语言感觉敏锐的语文老师,对这三个不当的喻体,不得已,只好解释为“古奥”“不太通俗”。事实上,“不太通俗”的词语,在《石榴》中确实不少,如“奇崛”“陆离”、“演艺”、“潜溢”等。如果要通俗,作者完全是可以换一个其它词语来表达同样的意思的,但是,这三个喻体,却是无法用另外的词语来做同样所指的表达的,要换,要使之通俗,只能换成另外的一个喻体,即把古奥的喻体换成鲜活的家常的喻体。所以,这三个不当的喻体就不是什么语言的通俗与不通俗的问题,不是量的问题,而是质的问题。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即一般的读者来说,这样“高贵”的比喻,也太有挥金如土、弃玉如瓦的“贵族风度”了。
次言其二。
郭沫若的《石榴》全文***九段。每一段的字数,除第九段是一句话外,大致都相等,这字数大致相等的八个段落一口气排列下来,在视觉上即在文章的外部形状上,既不美观,又缺少节奏变化,在内容上,也是分割太多,七零八落,倘不是作者关联有方,则最容易失于如沙之散落,倘不是作者的文笔气韵通畅,则此文将立马成为乱珠一堆,所以我认为,文中第四,第五,第六三个自然段完全可以不分,完全可以合并为一个大段,因为在内容上,这三段都写的是石榴的外形,在形式上,既然前三段小,后三段也小,则这中间的三段如能合而为一的话,全文就会形成如下图所示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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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文章的视觉效果可以顿时改观,文章的段落长短就可以参差交替,就有了变化之美,文气上也就能徐疾相配了。这样的形式,也许更适合于表现作者才情的富赡。郭沫若先生早已做古,不知诸君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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