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散文诗集 - 莫泊桑写景散文

莫泊桑写景散文

01

并非每天都有时间坐下来,一个人静静呆呆,随意翻看一些搁置已久的书,慢慢去品、细细去读的,因为这确实需要一份平和的心境,外加一种淡淡的氛围。

但如若有,我定会倍加珍惜。

总爱用“烂熟”这个词儿去形容北京文化,恰若一锅熬透了的粥,已经浓到化不开。

但凡太过浓烈的东西,在我看来,都不能太过持久,因为它会无意识拒绝注入新鲜血液。

这或许就是我更喜欢上海的缘故吧。

好友在北京工作,一直说服我毕业后留在北京,照她说的,可能的话,以后大家住在一栋公寓楼里,也还能有个照应。

不过,我想最终我还是会离开的,过于中规中矩的城市并不太适合我。

但北京也自然有讨人喜欢的一面,比如,站在11楼走廊尽头,俯瞰下面的银杏大道,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我就没法不为它的美所打动。

是的,北京的秋天是迷人的,尤其是北京的秋晨。如果说白天总有大风频频来袭,呼啸而过,卷起阵阵扬尘,着实让来自南方的我吃不消的话,那么黎明前的她绝对是娴静而温柔的。

不管睡多晚,都已习惯早上五点半起床,所以,比起宿舍睡懒觉的姑娘们,我也就多了一窥其芳容的机会。

每天起床后,会跑下11楼,走出公寓,到运动场上去。推开公寓楼的门,下几级台阶就是银杏大道。

今早出门,发现昨天还绿油油的银杏叶一夜之间竟然全被染成了黄色。小时候读王安石的 “春风又绿江南岸” ,由于年纪小,阅历少,并不能读懂其中所蕴含的意境,现在算是明白了先生用字之妙了。

没错,是秋风染黄了昨日依旧翡翠的叶子的,强劲的秋风扫过,摇落树叶,给大道铺上了一层厚实的黄地毯: 头顶是瓦蓝瓦蓝的天幕,脚下是黄灿黄灿的树叶,镶有时钟的石柱上方几只白鸽滑过,这蓝白黄三色搭配,让人不得不敬畏起大自然的神奇了。

02

也正是借着这种美好的心境,此刻我才会坐下来,从书架上随意取了一本书,翻开来读的。

“你看,人生从来都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好,也不会是你想象的那么坏。”

这是法国短篇小说家莫泊桑《人生》结尾的一句话,也是女主人公约娜一生的写照。

读到这句话,眼眶不觉潮润了。这不仅是约娜生活的写照吧,也是所有人一生的写照,是不是呢?

结束了前一段时间的紧张和焦虑,耐着性子处理完各种琐事,生活渐缓又复归了平静。

前两天,一个8年未见的老朋友约我出去吃饭。8年前高中毕业,那时,我还是个18岁的小姑娘。岁月不堪回首,真是不堪回首。

饭间,我们聊起了高中时代。那会儿最担心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每次月考后公布成绩了。还记得,每次月考完我就会直接去琳家,蜷缩在她的床上,两人一块儿通宵看鬼片。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第二天上课老师公布成绩时,我们就能处于昏昏入睡的状态,免了太紧张。

朋友说,现在想想,和生活中的大小问题相比,高中阶段那些铺天盖地的考试,简直就不算个事儿,或者根本就不是事儿。

我说,那我向你保证,等你40岁的时候,再回过头来看20几岁时整天忧心的一切,现在遇到的问题,也就都不足挂齿了呢。

说完,我们都开始苦笑。

是的,人生就是这样,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只不过是一次旅行,一种经历而已,展开怀抱去拥抱它,就好。

要知道,身处逆境不该放弃,因为生活不会变得更坏;身处顺境,也无须得意忘形,因为生活也不会变得更好。

是的,人生的秘诀就在于去经历,经历就好。

生活美不美,全取决于你的心境。春雨化露,夏蝉晚唱,这是新生之美;秋叶归根,冬雪静寂,这是弥留之美。

虽然还没到回忆成为主旋律的老年时代,但我却是个怀旧情绪很浓的人。

身处闹市,不自觉总会忆起儿时的一些事情。

那时候住在乡下,依山傍水,去集市得过一条很宽的河,河上有一位摆渡老人。

我总会回忆起这样的场景: 每到夏日夜晚,黛风,朗月,碧河,踏影,清幽的渡口,拂着微微的河风,沐浴着朦胧的月色,摆渡老人摇着灵巧的双桨,将旅人一一送到对岸去。

若逢周五,放学后,我们一帮孩子就会扯着嗓子在河这边叫着“老爷爷,老爷爷”,他一边不厌其烦地应着我们,一边摇着船过来。

老人衣食住行都在船上,船就是他的全部,他的全部就是船。

有时候也会觉得,拥有的越我们也就会越快乐吧。

03

佛说: 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秋叶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谁说不是呢,人生的真谛就在动静生死之间。无须伤悲,无须介怀,以一颗淡然的心去面对就好了。

我记得 ,骄阳似火的夏日,坐在院子里捧着书看,大黄会安静地躺在我脚旁,树影婆娑,百无聊奈时,它就会起身在阳光里追着自己的尾巴跑,一遍又一遍,多么美,对不对?

我还记得 ,去过西北最偏远的小镇,在集市上见过一位卖鞋垫的老人,深深的皱纹里溢满了浓浓的笑意,多么美,是不是?

我记得 ,在黄河上,我们乘坐一艘小艇去了一个叫情人岛的地方,然后你说,不论未来发生什么,我都会带你去沙漠看月牙泉,这是我对你的承诺,多么美,对不对?

我还记得 ,我们俩压过铺着厚厚雪花的马路,一起听着一首怀旧的曲子,那时候你还在我的身边,多么美,是不是?

我记得 ,我养过一只流浪狗好久好久,每天早上给它喂馒头时,它都会用爪子碰碰我的脚用舌头舔舔我的手才开始吃饭,多么美,对不对?

我还记得 ,一遍一遍听到各种人用各种声音对我说“谢谢你”,多么美,是不是……

是的,生活从来也不缺少美。

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坏,这就最好了。

书香氤氲的清晨,合上书卷,静静坐着,笔随兴至,写下以上文字。

愿安好,愿与爱与光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