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声本来只能通过听觉来描绘,这里却以触觉(滑)来展示,因此叫通感
最典型的例子: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清香乃是嗅觉,歌声乃是听觉,作者将两种感觉互通,即为通感。
详细解释如下:
人的认识活动,一般是从感觉、知觉、到表象,进而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
人的各种不同的感官,只能对事物某些特定的属性加以认识,因此在人们从感觉、知觉到表象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各种感觉器官相通的过程。人类艺术活动的“通感”实际上就是人们的认识活动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
审美是人类特有的活动。通感,就是在人们的审美活动中使各种审美感官,如人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多种感觉互相沟通,互相转化。钱钟书先生说过,“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线……”。可见,通感广泛的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感受之中,就象你看着满园的春色,会哼起“春之歌”一样。现实生活的文字的印记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通感”的印记。例如,“摇曳的音调”、“表情冷漠”、“一弯寒月”等词语中,视觉、听觉、触觉构成了通感。人们常用“甜美”形容歌声,“甜”本属于味觉印象,“美”属于视觉印象,“歌声”则属于听觉感受。人的五种感官,“通”得最普遍的,是视觉与听觉。运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维定势,深化艺术。通感哲学基础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则,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感同样也可以用声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达人类的感情,它成为了写作实践中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在现代文学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读者各种感官***同参与对审美对象的感悟,克服审美对象知觉感官的局限,从而使文章产生的美感更加丰富和强烈。
朱自清先生在《荷塘月色》中有关通感的句子,一般人只是注意到了“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和“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岭上奏着的名曲”两句。这两句,历来被奉为近代文学应用通感的典范。第一句中,感官对“清香”的嗅觉和“歌声”的听觉构成了通感。由比喻构成的通感,要有相似点,那就是“隐隐约约”、“断断续续”,因为是“缕缕”和“渺茫”。作者在描写时打破了常规,把“声”、“香”联系起来,使嗅觉与听觉沟通。这样,就会调动起读者的生活经验,使之充分发挥想象和联想能力。作者用“远处高楼上”飘来的“渺茫的歌声”的时断时续,隐隐约约的体验,来品味微风送来的时有时无、如丝如缕的荷花散发的“清香”,唤起人内心微妙地情感,使两种作用不同的感官知觉,在心理反应上得到了自然地沟通。第二句中,视觉的“光和影”与听觉的“的旋律”、“名曲”构成了通感。用“旋律”、“名曲”喻指光和影疏密起伏和轻重浓淡的色调,作者的艺术感受已不满足于单纯的视觉勾画而诉之于听觉,因为小提琴有着高低起伏的音律和轻重缓急的节奏,它的和谐与光影的和谐有其相通之处。不能把通感简单理解为感官的转移,这种理解没有什么意思,更不足于说明人在审美活动中获得的美感。“塘中的月色”的光和影的和谐,本来就是在满足现有的视觉体验之外,同时还满足着审美主体的听觉体验,这两种审美体验是同时交互着进行,而不是由一端到另一端的静止不动。
实际上在《荷塘月色》中还有几处通感的句子。比如:“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这个句子的本体应该是在分号之前的那个分句。“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的视觉,和朦胧的梦境构成通感。联系前边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朦胧的月光、薄薄的青雾,使月下荷塘如同世外梦幻的仙境,作者的心才能够暂时得到宁静,才能排遣内心的彷徨和苦闷,从而透露出淡淡的喜悦。还有,“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满月”的“朗照”是“酣眠”,痛快淋漓;“淡淡的云”遮月,是别有风味的小睡。在这里,视觉和妙不可言的生理感受构了通感。在这奇妙的意境里,作者表达了暂得“宁静”的心理体验,既表现得委婉含蓄,又表现得淋漓尽致。夜游荷塘、观赏月色本身就是作者“小睡”时的解脱。生活中有了景致,才会有了情思;有了满怀的情思,才会有如此的妙笔。《荷塘月色》及其神妙的通感手法,在读者的期待视野中早已成为永久的文学存在,也就是说,作者能调动读者长期积累起来的各个生活方面的经验,让我们去揣度、体会那难于直接描述的事物,达成一种更高层次的***鸣,让我们在欣赏过程中产生如临其境、如睹其物、如闻其香、如聆其声的真切、深刻的艺术感受。《荷塘月色》多处通感的运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成功的典型范例,它有着的深厚的心理学和美学理论的基础。人的视、听、嗅、味、触等各种感官虽有分工,但是它们感受能够相通,人类的形象思维是一个整体,同时也离不开抽象思维。文学艺术是间接造型的语言艺术,我们的感官去感知它塑造的艺术形象时,理当可以彼此相通。朱自清先生在感受“月下的荷塘”和“荷塘的月色”的美景时,调动了自己的诸多感官,全身心的投入到“独处”的心灵感受和现实与内心构成的独特意境之中,当直觉到一种感官不够用时,就自然地借助于其他感官的帮助和补充。
作者把嗅觉感受的"清香"和视觉感受的“和谐的光与影”都移之于听觉,把朦胧的月色和透着薄纱的景物的奇特视觉,移之于梦境,而这种梦境又如此的依稀和酣畅……。可见,朱自清先生对生活与艺术有自己的独特的体验和见解,但他并没有把个人的观点、趣味强加于读者身上,而是给读者以广阔的想象空间,凭借读者每个人不同的生活经验和生活体验去形成独特的艺术形象。
总之,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以通感的多处独特的运用,给人以奇丽的心灵感受,美哉!
然而,我们更深一步的探讨,文艺作品的“通感”手法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艺术魅力?它的认识论和心理学的基础是什么?有人把不太懂音乐的人戏称“乐盲”,音乐是用来听的,怎么不叫“乐聋”呢?看来,这里强调了听觉和视觉是相同的,并且强调了视觉的形象在理解音乐的上重要性。张爱玲在《谈音乐》中说:“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既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这段话,给我们的启示,音乐的记忆和理解需要靠视觉形象的记忆。人的感官,人的感觉和知觉,在形成表象时,就是一个互相感应的相通过程。“瞎子摸象”的寓言故事,就说明了各个感觉器官,如果不能“通感”,就不能对一个事物作出正确的全面地反映。而文学、音乐等艺术形式,就是把这种“通感”有意识的自觉地运用,从而使各种感官着达到全面的心理感受,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实际上,人的审美体验,也必须调动各种感官并且要使他们相通,否则就不能产生美感。有人常常说,看景不如听景,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现实的景物不美,而是我们缺少领悟“美”的“通感”。审美活动研究人的感性的活生生的整体形象,突出地强调“通感”。所以,研究艺术,人们往往喜欢让感官们弥漫一气,探究起色、味、音,眼、鼻,耳的“通感”关系来。讨论大都离不开对“通感”的阐释。许多时候,我们把通感看作是一种修辞手法,譬如我们上文分析的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通感往往和比喻相连结,一个“像”字就是一座桥,使听觉、视觉、嗅觉和梦境之间得以自然而自如的转化,转化的基础在我们的智力结构。爱伦·坡说,光谱中的橙色光线和蚊蚋的嘈嘈之声,给他的感觉几乎相同,只因我们的感官就是一个***鸣腔。由此可见,“通感”不仅是一种艺术手法,而且是我们感知世界的最本然的规律,以至于成为我们理解世界的万能钥匙。实际上,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都具有 “通感”情结,在强烈的摄人魂魄的审美形式外,其作品的形式美在人们心理上造成的联觉通感,可以使人们在审美愉悦中完成观念变革的洗礼——这是一种在艺术欣赏中完成的哲学顿悟升华。这种思维范式首先要求艺术创作者进入忘我的凝神静思状态,然后,以意象思维的方式在审美心理时空再造一个理想化的意义世界。所以,所谓意象思维,就是一种“通感”思维。
总之,先有人类认识事物的感官相通,才有人们心理感知的“通感”,然后有修辞手法的“通感”,“通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普遍的认识活动和心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