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赏月的诗句 - 怎么鉴赏《红楼梦》中对贾探春的判词?

怎么鉴赏《红楼梦》中对贾探春的判词?

贾探春判词: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画面里,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

《分骨肉》曲: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鉴赏]

贾探春虽然是庶出,但是他在十二金钗正册里排在了他的姐姐迎春、妹妹惜春、精明强干的凤姐姐和史湘云的前面。贾家四姊妹的名字“元”“迎”“探”“惜”是可以读作“原应叹息”的。作者对他们的命运一概感到悲惨可叹;不过单单把其中的三姑娘探春写成一个才能出众、不同凡响的人物。她的报复与才能哪有发挥的机会?论诗才,她不及黛玉和宝钗,但首先发起诗社的却是探春。从有了诗社之后,林、薛、宝玉、湘云、李纨等才会常集会,展开了青年人不以长辈为中心而自己活动的局面。这不过是探春具有组织才能的一点侧面表现而已。

至于探春他有个绰号叫做“玫瑰花”从此其中不难看出在娇艳的外表底下有着一颗不想受人摆布,时时刻刻保护自己的心。在四春中才能最为特例独出,理家,起诗社是他带头,抄检大观园时表现最勇敢,最特殊的是他烦宝玉到庙市上去买的小玩意,都是民间工艺,趣味盎然的小品杰作。可见他的审美水平特高,他批评那种富贵而俗气的“没处搁的”瓷器铜器(大抵宫廷风格)。都预示了他是一个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凤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几分、让她几分的三姑娘。

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在这我就把前面提到过的。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做一个解释。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能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探春最后的结局远嫁海外,不知所踪。探春这样的生存方式,也非作者之理想。贾探春最后远嫁到海外了吗?是利用前八十回中的伏线、暗示等,来推测八十回后人物的结局。因为按照学术界通常的看法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稿,而是高鹗所续作。既然是续作,就是“假”的。“探佚学”,就是要探出曹雪芹的原意。梁归智先生在探佚学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他认为,探春的结局并非是嫁给了“镇海总制之子”,而是嫁到了“中国以外的一个海岛小国作王妃”。这种看法是不是有道理呢?第五回,探春的判词附有一幅画,是两个人放风筝,有一片大海,一支大船,船中有一个女子掩面涕泣。判词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这幅画很明白是暗示探春要飘洋过海,像风筝断线一样游荡飘泊,远离故国。如果像程、高续书那样,仅仅是嫁到海疆,那是与判词不合的。《红楼梦》曲的《分骨肉》,也是咏探春的:“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离家三千里之遥,而且还是水路,只能是海外。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众姐妹在怡红院中行酒令抽签。酒签上的诗句,皆暗喻各人命运。探春的签上有一枝杏花,底下写着“瑶池仙品”四字,有一句诗,道是“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众人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探春既是“王妃”,又要乘船远去,远离“骨肉家园”,除了去海外,是没有其它出路的。

二十二回,探春作了一谜:

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相宜。

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

谜底是风筝,暗寓探春远适。

那是怎么回事呢?

“抄家”是俗常的口头话,官书上的文词叫做严“籍没”——即查抄造册登记没收的意思。在贾府真被籍没之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发生,不是一下子直线发展,一泻到底的形势。先说元春死后,姊妹中能有作为、可望暂支危厦的人材,只有探春一个了。有她在,委以实任真权,还能转危为安,救亡收散。可是她也必须离开骨肉家园,远远地别去了。

探春是朵玫瑰花,又香又艳,只是有刺儿扎手,不好惹。她又是杏花,命中主得贵婿,嫁为某地的王妃,一去无归。她离去的时候是清明佳节,送行的在江边上,探春要乘坐一艘大舰远行了,彼此临别都悲怀涕泣。探春说,这些,孩儿已思虑再四,才敢出头的。因为,我一走,可换来特恩宽赦,家事可保;我自己虽远嫁不幸,总比抄家之后没入官家给人去做奴婢要强得多。所以我这一去,可望家里外头勉图各保平安,不致大灾大祸。如此,只得请父母暂舍不忍之心,别无他路可走了!这就正是所说的“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的十个字的真正内涵,这也就是探春大义超常、舍身救众的“脂粉英雄”之本色!

第七十回,大家填柳絮词。曹雪芹写得很精心。他写到贾探春填词,只填成了上半阙,最后由贾宝玉给他续了下半阙。宝玉续的下半阙里面有一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柳絮每年春天来一次,宝玉有一个愿望,就是明年还可以再见到。为什么偏偏要由宝玉来写这样一句?我想曹雪芹的用意很明显,因为探春自己写的上半阙最后一句叫做“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探春自己写的这句意味着永远分离,离开后就再不可能见面了。如果把整首词都当做探春的作品,那就等于探春预言自己还会回来。曹雪芹他很精心地安排,他偏写探春一时才力不计,写不出下半阙,宝玉写的下半阙里的那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就成为是一个虚妄的幻想,只是宝玉个人的一种愿望,是不能实现的。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

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若游丝。

在判词的画中有2两拨人去送探春这是怎么回事呢?还有就是在放风筝的那一段还有一个另外的解译。探春远嫁,要有娘家人送行

而且,还有两拨娘家人去送探春,是为什么呢。应该大家想一想。在贾母80岁的生日上,来了一个是南安王老太妃,她在贾母寿筵上,想见宝玉,叫贾母给推了,他什么叫宝玉呢,估计想和贾家提亲,因为宝玉名声在外,慕名而来。这一点再此说明了贾母支持木石姻缘的决心。他看见不到宝玉又叫贾家的几个小姐,来看看。估计是想为王府里的世子,挑一个媳妇,可是贾母是怎么安排的呢,他叫了薛、林、湘出来,又单单的叫探春出来,因为前面的三个小姐,都不是贾家的,提亲要找他本家的长辈,贾家做不了主。唯独叫探春出来,就等于直接告诉南安王老太妃这个是我们家的姑娘,我们可以做的了主。直接就把探春推销了出去。贾母为什么,不叫迎春出来呢。迎春应该在那个时候是一个年龄比较大的女孩子了,因为迎春这个二木头,生性懦弱,又不善言谈。怎么能叫他去做世子的夫人呢。要知道世子如果世袭了爵位,他就是王爷,他的夫人就是王妃。对于探春的能力贾母甚至,所以他单单只叫探春出来,是想贾家再出一位贾元春。可是,最后这门婚事没有做成,这是为什么呢,这个又要提到他们放风筝时候出现,情况的另一层含义了。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搅在了一起,这就是说,贾家和南安王的婚事。后来呢。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这就预示着,一个比王爷还大的权利。把这个婚事给取消了。那就是皇帝,我上面说了和番的事情在这里就不讲了,那为什么又有2拨人送他呢,因为,虽然探春跟南安郡王的一个儿子订了婚,但南安郡王肯定愿意为圣上奉献一切,把原来将探春娶为媳妇的做法,改为收养他为女儿,这样探春也就真具有了郡主的身份,拿去跟一个弹丸番国和亲,贾家体面,南安郡王家也荣耀,又省的动用真的公主、郡主,启不四角周全?而且人们知道贾政已是待罪之身,圣上能容罪家的女子破格成为郡主,送出和番,也昭显圣上的仁厚德泽。贾家当然是他的本家,应该会去送他,但南安郡王家既然改娶他为收为养女,也算是他父母家了,也得去江边送他,这就两拨娘家人去送行。探春远嫁茜香国,当然失去了成为南安王妃的可能,但是去嫁给茜香国女王的儿子,他就是那国的王妃了。不过你一定要把那个王妃想象得如何美好,漂洋过海,贫会苦闷,当那样的王妃其实就是一种流放。贾探春就这样告别了自己风雨飘摇的家园,告别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和跟自己耳鬓厮磨美好相处的二哥哥和姐妹们,那气氛,应该是悲怆的。伏了分骨肉曲中的意境。

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迷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探春这个杰出的女性,在那个封建官僚的社会里,最后只是一个政治的牺牲品,但他的牺牲终究没有挽回贾家的败落,实在真是令人叹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