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一般是作者在伤感的背影下写的,或是怀才不遇、对世俗的忧愤、零落的形象。作者也不例外,他的这篇散文《故都的秋》,带有了强烈的主观色彩和感伤情调在里面。他曾经赴新加坡办报并从事宣传抗日救亡,而后沦落流亡之至苏门答腊。所一在他的文章少不了忧郁、伤感的情调。
他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作者写秋意、秋季的院子;写槐树、秋蝉、秋雨的秋之现象;写果树、枣子树的奇景;写诗人的神态。创造出特殊的神韵,盈造出伤感而意味隽永的气氛。
其文笔下的秋味的悠闲,秋色的凄凉带着落寞,但却能用浓厚而强烈的主观色彩,表现出了故都秋的意境与姿态。“租人家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脚踏上去的声音也没用、气味也没有,只能感触”“灰土……有点落寞。”等等,都写出了作者在秋的笼罩下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伤感情怀,也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作者情景交融的主观感受。很好地表现出了秋的“悠闲”“清”“静”“悲凉”略带有落寞。
“故郁”两字指明描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点明主题,与“故都”结合一起,暗含着人景相融合的一种意境。题目明确又深沉。通过描绘北平秋色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对故都之秋的向往、眷恋之情,并流露忧郁、孤独的性格。
所以,作者在文末真挚地惊叹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由此看来,作者要留住的是这北国的秋天,更是与这北国的秋天紧密相连的闲适的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