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这么大,我却遇见你,在我昨日黄花的年纪。
曾经有过那么刻骨铭心的爱恋,曾经笃定一辈子单身,曾经以为再也遇不到心甘如饴的那个人,曾经以为被爱情偷偷遗忘。
按照原来的定义,你并不是一个适合做情人、做爱人的男人。你心中有爱,爱父母,爱朋友,爱孩子,爱事业,爱喜好,爱得皆头头是道,惟独不太懂得爱女人。你的漫不经心,你的粗枝大叶,你的放浪不羁,注定让你无法对一个女人投入细腻、温存、娇宠的爱恋。
我喜欢温和、细致、文雅的男人,有沉静的眉眼,淡定的笑容,温暖的手掌握住我,我便乖巧的静下来。所有爱过的人,都是这样的典范。
可是,你并不温和,并不细致,并不文雅,你的棱角很分明,你的脾气很急噪,你的兵气质很浓烈,与我的理想根本是两码事。可是世界那么大,我却偏偏遇到你,一个颠覆了我所有爱情梦想的男人。
有人说,爱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优点或缺点,而是他有特点。这句话说的真好。你吹毛求疵的时候,你得理不饶人的时候,你喝醉酒的时候,你讲故事的时候,你哄我的时候,都是那么的有特点,尤其是你的笑容,竟天真无邪的出奇,让我惊诧,让我欢喜,让我对你另眼相看。
不知不觉,我被月老的红线绑住了双腿,隔着两个城市,越挣越紧,最终缠成一个茧,牢牢的缚住了我自己。
两个刺猬,竟然组成了一个家庭,我的眼泪,竟然擦亮了自己的心,真想像戏曲里唱的那样,狠狠的大喊一声:“你这个该死的冤家!”
我很想知道,老天把你这个冤家派给我,究竟是来拯救我呢,还是来折磨我?
想当年,我是何等逍遥,何等任性,何等硬朗,何等的自傲的一个人呀!可是在你的“魔掌”下,在你搔痒、掐捏、倒提等种种武力征服下,求饶成了家常便饭,妥协更是不在话下。你大手一伸,我就得乖乖告别暖床,溜溜跟你上早市;你一声令下,我就得重新坐下,把没吃完的米饭数进肚里;你皮笑肉不笑的说:你是天使行了吧!我就得琢磨,上哪去把最后一个鸟人逮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