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新月派的新诗主张,闻一多提出了“三美”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奠定了新格律诗派的理论基础。它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并纠正了五四运动以来白话新诗过于松散、随意等不足,对中国现代新诗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特有的贡献。具体而言,“音乐美”强调“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绘画美”强调词藻的选择要秾丽、鲜明,有色彩感;每一句诗都可以形成一个独立存在的画面。“建筑美”强调“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其主要目的是在诗的内容和诗的格式上都拥有美。
先生认为诗歌的音乐美是最首要的。他大肆宣扬格律,声称“诗所以能激发情感,完全在它的节奏;节奏便是格律……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做诗的才感觉格律的缚束。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因为世上只有节奏比较简单的散文,决不能有没有节奏的诗。本来诗一向就没有脱离过格律或节奏。”,认为“格律可从两方面讲……属于视觉方面的格律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属于听觉方面的有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还认为“整齐的字句是调和的音节必然产生出来的现象,绝对的调和音节,字句必定整齐”,对于字数整齐了但音节却不一定调和了这个问题,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是因为只有字数的整齐,没有顾到音尺的整齐”。也就是说,音尺、韵脚等音乐性因素的组合,构成了诗的韵律、诗的节奏,而音节和韵脚的和谐又构成了诗的音乐美,成为诗的基本动力。“音尺说”是闻一多最为得意的发现,以致于他在论文的结尾认为“新诗不久定要走进一个新的建设时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