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安员队伍诞生在20世纪60年代,地点是上海和青岛。当时并没有招聘制度,治安人员来自各个事业单位、厂矿等团体。单位派出自己的治安员到辖区派出所报到,大家进行区域分工负责。工资待遇全在原来单位。采取这种措施以后,就可能有更多的人来执行治安巡逻的任务。覆盖的区域非常大,而且财政负担还没有增加。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社会管理思路逐步由群众路线向“专门工作”的转型。当时基层组织难以在维护社会秩序中起作用,乡镇派出所在逐渐通过加强“专门工作”来应对治安工作中的问题。
1988年,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关于继续加强群众性治安联防工作的请示》,其中一段为联防队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搞好社会治安要依靠社会的***同努力。街道居民、企业单位自己组织起来,集一点资,出一些人,用于维护本地或本单位治安,既服务于社会,自己也受益,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不应否定,应继续推行。
1991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号召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这一时期的治安联防队,主要由派出所负责组建,复员退伍军人和当地社会闲散无业青年是这个时期联防队员的主要来源。
随着社会发展和治安压力的增大,各地公安机关为了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开始在社会上招聘临时人员。
警力不足是长期困扰中国社会治安的重要问题。按照警力和人口比,中国是万分之十一到十二,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这个缺口正是靠治安员队伍来弥补的。城市内各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出自于该派出所辖区内的各个单位,人力不足时则向社会招聘。公安部政治部队伍管理处处长李遂芳曾表示, 全国的治安联防组织大概有46.7万多个,其中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大概有20万个,全国公安机关自己招聘的治安员约有36万人。
《大河报》2004年的数据指出,不包括交通协管员、治安巡防队员在内,河南省公安机关聘用的治安员、联防队员大约有6万人左右,相当于河南总警力的一半。也有专家统计,目前中国治安员人数在100万至200万人之间。
所以的话从2016开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