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写景散文 - 东汉后期抨击弊政的散文作家有

东汉后期抨击弊政的散文作家有

桓谭(前?-公元56)

东汉哲学家、经学家。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淮北市)人。爱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喜非毁俗儒。哀帝、平帝间,位不过郎。王莽时任掌乐大夫。刘玄即位,诏拜太中大夫。光武帝时,任议郎给事中。因坚决反对谶纬神学,“极言谶之非经”,被光武帝目为“非圣无法”,险遭处斩。后被贬,出任六安郡丞,道中病卒。他把烛干比作人的形体,把烛火的精神,提出“以烛火喻形神”的有名论点,断言精神不能离开人的形体而独立存在,正如烛光之不能脱离烛体而存在一样。王充称道他的著作是“讼世间事,辨昭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论衡·超奇》)对后来无神论思想发展有所影响。著作有《新论》二十九篇,早佚 。现传《新论·形神》一篇,收入《弘明集》内。《新论》以清严可均辑本较好(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另有赋、诔、书、奏凡二十六篇,今存《仙赋》、《陈时政疏》、《抑谶重赏疏》等文(见《艺文类聚》及本传)。《隋书·经籍志》著录有集五卷,已佚。传见《后汉书·桓谭传》。

桓谭的父亲是汉成帝时的太乐令,桓谭通音律,擅弹琴,他对音乐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对那些徒具形式的雅乐很是反感。据史书记载:刘秀即位后,广纳贤才,当时的大司空宋弘举荐了桓谭,桓谭面见光武帝时弹了一些民间琴曲,光武帝龙心大悦,就让他做了掌乐大夫。

由于桓谭“颇离雅操而更为新弄”,遭到了当时保守势力的攻击,大司空宋弘更是大为生气,他斥责桓谭在帝面前“数进郑声以乱雅颂”,并威胁他不得在武帝面前再弹新声。后来,光武帝举行宴会时,让桓谭弹琴,桓谭举止失措,令帝奇怪,宋弘趁机讲了一通雅颂之道,自此,光武帝渐渐疏远了桓谭。

汉代崇尚神仙方士,而桓谭对此非常反感,因为他反对光武帝的谶纬迷信,以致被加上“非圣无法”的罪名,罢官流放,死于途中。

桓谭著有《新论》一书,其中的《琴道篇》是琴学专著,原书已失传,清代有几种辑佚本。《琴道篇》包括琴论、琴史和琴曲解说等几个方面,据《后汉书. 桓谭传》记载,此篇并未写完,是后来肃宗命班固续成。琴论方面很多地方反映了儒家的音乐思想,与别处记载的桓谭的音乐思想相抵触;琴史则介绍了师旷和雍门等琴人;琴曲***介绍了七首:《尧畅》、《舜操》、《禹操》、《文王操》、《微子操》、《箕子操》和《伯夷操》,每首作品不仅介绍了主题思想,还指出了它们的音乐特点。

崔寔 (约103年~约170) 东汉后期政论家。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曾任郎、五原太守等职,并曾参与撰述本朝史书《东观汉记》。敢于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主张革新。提出国家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而改变,决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著有《政论》5卷。全书已散佚,部分内容载于《后汉书·崔□传》和《群书治要》。另著有《四民月令》,已佚,部分内容保存于《齐民要术》齐民要术一书内。

崔寔在法制问题上,有以下主要观点:①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德”、 “刑”的用途,因时而异。当时是“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的乱世,应当用重刑治理。他赞扬汉宣帝采取严刑峻法,使社会安定;批评汉元帝奉行儒术,“多行宽政”,成为西汉王朝“基祸之主”。②反对赦免。东汉时,特别是后期,统治者频繁颁布赦令,赦免罪犯,以缓和阶级矛盾。崔□对此作法极为反对,认为“赦以趣 □,□以趣赦”。频繁赦免罪犯,不仅不能制止犯罪,反而使人 “轻为□非”, “犯恶尤多”。如此相互促使, “两不得息”。主张不轻易颁布赦令,最好相隔十年以上,才大赦一次。

王符(85?~163?)

王符(公元85—162年)字节信,安定临泾(今甘肃 镇原县)人,东汉思想家,一生隐居著书,崇俭戒奢、讥评时政得失。因“不欲章显其名”,故将所著书名之为《潜夫论》。王符思想深刻、观点鲜明、文笔犀利,至今读其作仍给人一种淋漓畅快的感觉。

与马融、张衡等著名学者友善。他是庶出之子,舅家无亲,所以在家乡受歧视;又不苟于俗,不求引荐,所以游宦不获升迁。于是愤而隐居著书,终生不仕。延熹五年(162),同乡度辽将军皇甫规解官回安定。乡人往谒,皇甫规冷落退职太守,而欢迎王符。以致时人传语说:“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可见他在当时颇负盛名。

王充是东汉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和教育家

南北朝民歌风格迥异。南歌柔媚婉转,北曲质朴刚健。南有《西洲曲》,北有《木兰诗》,双璧辉映,代表着南北民歌的最高成就。一曲《敕勒歌》,亦成为流传千古的绝唱。

选D.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