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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的事件过程

2012年10月10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劳教两年。其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教决议。 1: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限?

记者在盖有重庆市劳教委公章的《答辩状》复印件中看到,重庆市劳教委陈述说:“任建宇在收到劳教决定后,没有在法定时效内通过其亲属代理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向有关人员提出诉讼意愿,其诉讼权利已经丧失。这次起诉超过最长起诉期限,应当驳回。”

对此,原告任建宇的代理律师浦志强驳斥说:“劳教委这样的一种答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之内。这个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任建宇现在还被关着,当然不具有行政起诉期限的问题。”

据旁听人员透露,有关是否超期诉讼的问题,法院并没有当庭给出结论。

2:劳教决定是否合法?

据原告律师和旁听人员透露,重庆市劳教委在《答辩状》中陈述道:“为发泄对我政治制度的不满,任建宇曾鼓吹、丑化妄图改变我政治体制。任建宇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一事实。检察机关认为任建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任建宇做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对此,浦志强律师说:“重庆市公安局所有的证据都是证明任建宇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这个结论自己都写得很清楚,然而重庆市公安局依然向重庆市一分检请求批准逮捕他(任建宇)。2011年9月23日,重庆一分检当天做出决定,不批准对他进行逮捕,就说他不构成犯罪,因为情节轻微。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是没有批准。在这种情况下,重庆市公安局应该立即放了他,但是重庆市公安局居然在当天做出了这个劳教决定。” 或影响我国劳教制度改革进程

当天,包括媒体、原告家属在内的多位旁听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任建宇的精神状态并不好。法院未当庭宣判。

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识,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一些法律界人士纷纷猜测,这一次任建宇被劳教案的庭审结果将很可能影响到我国劳教制度改革的进程。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这一案例更多的是从执法的合法性、严肃性上提供更多的借鉴意义。

任建宇父亲:

怎么进去的 要怎么出来

2012年9月,24岁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在两年试用期满。正在公示等待转正的时候,因为在微博和QQ空间里复制、转发和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被重庆市判劳教两年。

曾购文化衫明志

任建宇在重庆市涪陵劳教所。任建宇曾经让女友帮他在网上订购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宁死”字样的文化衫。这件衣服后来被警方作为物证收走了。

他的QQ空间里,被认为是“负面信息”的,都已经删除。留有一些诗歌、散文和与爱情有关的段落。任建宇的一位女同学介绍说,任建宇实在,他不会曲意逢迎。

父亲:要清白地出来

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仅仅上过一两个月学,是个泥水工。

事发时,儿子安慰父亲说,你放心,我最多20年就会平反。父亲赶快制止他。儿子又安慰父亲说,你放心,我两年就出来了,摆个小摊哪里不能生活。

当有关方面迫于舆论的压力到劳教所找任建宇,谈放他出来的条件时,他的父亲却不含糊:怎么进去的,要怎么出来!意思是要清白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