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是秦丞相吕不韦组织门客集体撰写的。全书分八览、六论、十二纪。兼有儒、道、墨、法、农诸家学说,因此,《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杂家”。据汉代人高诱《吕氏春秋序》说:“(秦)庄襄王以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庄襄王立三年而薨,太子正立,是为秦始皇帝。尊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不韦乃集儒书,使著其所闻,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合十余万言,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名为《吕氏春秋》。暴之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时人无能增损者,诱以为时人非不能也,盖惮相国畏其势耳。”其实吕不韦组织编写这部说理文集是为政治服务的,为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统治制造理论根据,进行舆论宣传。《察今》明确提出“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的道理,说明必须“察今”不能泥古,立法必须顺应时变。法令制度应该随着客观形势的改变而有所改变。法令制度和客观形势的关系,就如同药物和疾病的关系一样。疾病是不断发生变化的,药物也应该随着疾病的变化而变换。如果药物不变,一定会产生严重的恶果。同样道理,客观形势在变化,法令制度不变就一定会失去它的功用。天下没有包治百病的成药,也没有永远适用的法令制度。这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事物的道理,是有现实意义的。
《吕氏春秋》一书里保存了大量的先秦时代历史文献和遗闻轶事。它是一种系统化的、许多单篇说理文的集合之作。和先秦其他诸子散文一样,往往以寓言故事为譬喻,层层深入地论说,条理清楚,富有形象性。比如,楚国有个人坐船过江,不小心,剑从船上掉到水里去了,他马上在船上刻一个记号,并说:“这就是我剑掉下去的地方。”船停泊以后,就从船刻的记号那地方下水里去找剑。船走了剑不走,像这样找剑。不是糊涂吗?这则寓言讽刺不能因时制宜的迂腐。凝炼成“刻舟求剑”的成语典故流传至今。再如,在江边上,看见一个人正拎起一个小孩往江里扔,路过的人问这是为什么?那个人回答说:“这孩子他爹擅长游泳。”他爹擅长游泳,他儿子难道就擅长游泳吗?文章用这样的寓言故事譬喻泥古者,是多么的荒唐幼稚而可笑啊。至于《荡兵》、《顺说》篇中这样的喻亦拾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