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时,她爱吃学校门口的面.
是一对山西的夫妻开的店,很宽的面,里面有一两块牛肉,面上撒上香菜和葱花,总是吃得她意犹未尽.
很便宜的面,三块钱一碗,她总是吃得大汗淋漓.
有时几个同学吃夜宵,就到门口吃一碗三块钱的牛肉面.
张浩和李民是她同时认识的两个男孩儿,他们同时追求她,都是工薪阶层的孩子,家里给的钱都差不多,所以,更多的时候他们只能来吃面.
与李民吃面的时候,李民会低下头吃,自顾自,放了辣椒再放醋,有时还抱怨里面的牛肉块小,吃那块牛肉时李民偶尔对她说,这肉真不错.然后仰起头,把肉稳稳地送到自己嘴里.
与张浩吃面时,张浩总是支开她,让她去外面把自行车锁上,她总笑他,那辆破自行车谁偷啊.回来后却发现,自己碗里面多了东西,在面的最底下是两块牛肉,被她翻出来时张浩就笑着说,我不爱吃牛肉.
然后再问她,要不要加点醋?要不要放点辣椒?非常体贴,让她的心一点点暖起来.
那碗面,后来就吃成了初恋.
李民后来问她,为什么没有选择我?
她答,因为你没有往那一碗面里放爱情.
后来她和张浩回他的老家.正是春节,张浩的老家杀鸡宰羊正热闹,张浩的父亲到车站接他们,然后说,都盼着你们早点回来呢,你娘还给你留着你最爱吃的牛肉呢.
她的眼泪差点落下来.
偷偷地握了张浩的手,手心里暖暖的,她知道,这个男人的手,她要牵一辈子了.
有一种爱情叫梁羽生和林萃如
他,出生于广西的一个书香世家,自幼好学,成绩优异。25岁时,他到香港谋职,做了《新晚报》的副刊编辑。
她,小他6岁,是名门大户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部门工作,拿着高他两倍的优厚工资。
他32岁时还是孑然一身,一心忙于创作。报社的副主编赏识他的才华,决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绍给他。他推托不过,于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见。
见面时,他刚好患了鼻窦炎,不停地吸着鼻涕,颇有些邋遢。他只是个穷酸书生,对方却是名门小姐,身份的悬殊加上此刻自己的狼狈不堪,他只想早点告辞。她却对他满意,微笑着递过手帕让他擦拭鼻涕,让他的心中多了几丝暖意。
缘于那份暖意,他和她开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热情活泼的她让他动了心。几个月后,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术,她一直在医院守护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细心地为他擦拭伤口。出院后,他单膝跪地,深情而诚恳地说:“虽然我很穷,但我会努力地写稿赚钱,嫁给我吧!”她扶起他,红着脸点了头。
于是,在相识不到9个月时,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她发现丈夫除了有满腹才华外,其实是个“生活白痴”。
他有着文人的迂腐劲儿,对人情世故难得在意。她通透练达,处处弥补他的过失;他不修边幅,上街时穿着一黑一白的袜子,见重要人物时穿着旧西服、破皮鞋,她需要不时提点他的衣着;他丢三落四,两个人一起旅行,他的护照、钱包,甚至行李总会不翼而飞,她要分心照顾他,游玩都不能尽兴;他记性差,请人吃饭不带钱,连自家的门牌号都记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会在他下班时跑到阳台上张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担心他的健康,不肯让他多吃,他在家里乖乖地不吃了,却常常在外面“偷嘴”,她像监工一般去查他的岗,让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严”,但被人提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他完全像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孩童,处处让她不能省心。她只好辞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专心来照顾他。
在多年相伴的岁月里,她成了他的秘书、保姆、护士、管家……她为他生下3个孩子,并悉心教导、培育成才。他则潜心创作,写了35部小说,成为名满香江的大才子。
63岁时,他的名声和事业如日中天,却突然宣布“封笔”移民澳大利亚。在这之前,他的身体已有些不适了,她不想让他积劳成疾,而澳大利亚有对他有益的医疗技术。
后来的20多年里,他相继患上了糖尿病、心脏病、癌症。他本将生死看得透彻,但始终舍不下她,所以在心里祈祷:努力活着,要走在她的后头,不能让她孤独在世。
偶尔,她会靠在他的肩上,他也会握着她的手。在与病痛抗争的日子里,他们***同回忆着往昔岁月,新婚宴尔般甜蜜,又如纯真的孩童,嬉嬉闹闹。
在他85岁那一年,他终究还是先她而去了。他因病去世的消息从悉尼传到了国内,令无数人痛惜。
他叫陈文统,她叫林萃如。他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梁羽生,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他的《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录》《白发魔女传》至今还不断被搬上银幕。他笔下的美人不计其数,而她是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但他曾说过,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优点都来自她。他小说里的爱情,缠绵悱恻、悲喜交加,而他现实生活里的爱情,却是简单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闭上眼的那一天,3个孩子哭得痛彻心扉,她平静地说:“嘘,不要哭,你们的父亲走得很安详。”
她握着他的手,像他在世时一样。在她眼里,他何曾远去,他像一个孩童,只是玩累了,睡着了而已。他一定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那是初见时,他一脸邋遢,而她微笑着递过一方手帕;那是无论风雨天晴,只要她在阳台上喊他一声,他便能找到归家的路……在定格的画面里,一定有他执着她的手,她靠着他的肩,在落日的余晖里,她盈盈立在他的身旁。
一百元的爱情故事
他在公交车站台上张望着。
站台上的人不多,几个妇人,一个踩着半截几乎快要磨平鞋跟的高跟鞋女人,再过去点,就是他。他的存在在这群人里,格外显眼,穿着一身简单的T恤长裤,衣服边和裤腿上还有星星点点的油彩印记。刚刚入夏,可是他额头上满是亮晶晶的汗,就连帽子下,都可以看见一缕湿漉漉的鬓角。
车来车往。他一次次往路边伸出半截身体张望,一次次又缩回来。谁都能看见他手里攥着一张折成对折的粉红色钞票,露出一点角来。他把拳头攥得死紧,手心都握出了汗,也浑然不觉的样子。
又一辆车慢悠悠地靠了站,他伸出去的半截身体,像一个数字7往外努力伸展着,然后,加上一个脚尖,数字7变成一个感叹号,惊喜着迎了上去,他等待许久的人,终于来了。
他走在女孩的前面,大步流星,一下也没回头看女孩一眼。但是,他每走十几步,就会稍微地停一停,听着女孩紧跟着的步伐,叩叩叩,像盛夏里来的一场雨,敲得越来越急。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说好了,从这个不大的城市两端会合,来游乐场。
他是学美术的穷小子,她呢,却出身优渥。女孩第一次见到男孩,是在城市广场上的画摊边。一长溜的画摊中,只有他,没摆那些素描的明星头像,谁也不知道他到底画得好坏,所以,也没什么客人,他就那样沉默地坐在边角上。
于是她坐了下来。没几笔,他就勾出她的侧影,她坐在那里,问东问西,他也不大回应,只埋头沙沙地画着。看到画的时候,她有点诧异,因为画里面的女孩,看上去有点伤感,还有着特别倔强的下巴,那是她从来不对人展现的一面。一瞬间,她想,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孩是懂得自己的。
男孩看着滑过半个天空的摩天轮。他说上去看看吗,我同学说能看见半个城市呢。女孩低着头,视线正好落在他脚上那双洗得泛白的球鞋上,她说,不,我恐高。
于是男孩陪着女孩,一脸羡慕地坐在花坛边上,看着那些飞在空中的人们,他们的尖叫,他们的笑声,让他俩,也跟着大笑起来。
你想喝点什么呢?男孩取下了帽子,头发上因此有一圈圆圆的痕迹,像一个被挖空的西瓜,倒扣在头上。女孩回头看着他,又笑得前仰后合。
要瓶七喜吧。他嗯了一声,跑到饮料亭,从裤兜里抓出一把零钱,正好有两个硬币,他伸出去的手掌心里,也和衣服上一样,残留着些许粉红色的油彩痕迹。
女孩看着他举在手里的一瓶七喜,有点吃惊。但是他已经把手里的饮料瓶递了过来,一边还挠挠头,说,我不爱喝甜的。
太阳晒得女孩的脸都红了,于是她又要了一根和路雪。这次,男孩还是挠挠头递给她,说,我不爱吃甜的。
回去的车上,男孩面对着售票员,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钞票,毛票,硬币,当中,还夹杂着一张被折成对折的红色的百元大钞。
他回头,抬眼看了看女孩。
男孩和女孩,刚刚在校园里的湖边接完吻。那是他
们彼此的初吻,有点濡湿,两个人都感觉到一阵电流从舌尖穿过彼此的身体。他们看着对方的眼睛,觉得,这就是爱了。
男孩想给女孩买一份礼物,虽然她推辞着不肯要。他拽着让她随便挑点啥,哪怕是一个卡哇伊的小本子呢,也是一份带着爱意的礼物。
女孩一眼看中的帽子,是外单货,标价99元。她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站着一个浑身洋溢着爱情的少女。这爱情让她闪闪发光。
男孩又一次掏出了口袋
里的钞票。这一次,依旧是一堆零钞中,夹杂着那张对折得整整齐齐的一百元。
他回头看了看女孩,她正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男孩的目光,停在那张钞票上。他的一举一动,从这一刻起,变成了慢动作。
女孩从镜子对着他微笑,然后转身说,算了吧,我不喜欢。
回去的路上,男孩有点讪讪。他还是走得飞快,一边走,一边想,她到底喜不喜欢那顶帽子呢?
他们还是成了一对恋人。起初,有很多人闻讯跑来阻止。他很穷,最糟糕的还是学美术的,除了傲气,简直别无所长,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出人头地。女孩笑了笑,没说什么。
男孩听说了,死死咬住下唇,也没说什么。
好几年过去了。他们认识的恋人早分得七七八八,只有他们还在一起。
周末的时候去游乐场看人们在空中尖叫,没事的时候去试各种帽子,女孩依旧在他掏出钱的那一刻说,哎,不要了,我不喜欢。
哪怕他掏出来的钱,变成躺在黑色皮夹里的一沓红色钞票。他终于向她求婚了,在他的画展即将开始的前夜。
时光早已把他裁剪成一个线条分明的男人,他掏出了一张红色的钞票,虽然边角都已经被磨得有点毛糙,但依旧像过去一样对折得整整齐齐。
他问,你还记得它吗?
女人笑着,她当然也从少女变成了女人。我当然记得,当初你每次见我,都带着它。它上面有个痕迹,在那个边角上,有团红色的墨迹。我当时就想,这大概是你所有的家当了。是不是?
男人点点头,说,送给你。
女人接过了钞票。
然后,他们两个人,同时都湿了眼眶。
女人终于明白当年他藏在骄傲背后的那些拘谨和局促不安,面对她时,他谨小慎微地表达着大方,表达着对她的爱,他用那张一百元钞票来与深潜的自卑对抗,以壮大他爱情的雄心。
因为,女人第一次发现,那居然是,用一张手绘出来的百元大钞
爱情不贫穷
两座山峰之间,是一条粗粗的钢丝绳,钢丝绳下是几百米深的山涧,走在上面的人,除了手上那根保持平衡的长钢条,再没有任何保险设施。
接受这项挑战的是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在此之前,他曾数次表演过此类节目,每一次都获得圆满成功。可这一天,上场之前,他的表情特别凝重。因为钢丝绳的另一端,有他心爱的女子。
这是他第一次带她到自己的工作现场来。
他和她,一见钟情,闪电般坠入爱河又闪电似的结婚。那时候,她只知道他是众人眼中的英雄,是一名出色的杂技演员,她被他身上的英雄气概强烈地吸引住了,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工作竟是如此的危险。
一根钢丝绳,横拉在两座山峰之间,山风过处,她甚至能看到那条钢丝绳在轻轻地飘来荡去。一身火红衣裤的他,手持长长的平衡钢条,小心翼翼地踏上那一段漫长的征途……
山里常有雾,可这天的雾,来得让人有点措手不及。出发时还晴朗朗的天,一阵凉风过后,浓白的雾忽然就从山涧里慢慢飘起来,最初丝丝缕缕,烟一样笼罩在男子的身边,后来就抱成了大团,棉花垛一样把男子火红的身影吞没了。观众的肉眼看不到,记者的镜头也拍不到。除了阵阵呜咽的山风,现场陷入了一片可怕的死寂中。
从他走上钢丝绳的第一步开始,她就一直保持着一个动作——双手紧紧地抓着摇摆不定的钢丝绳,眼睛徒劳地望着那团辨不清前路的浓雾……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没有任何声音。众人的心,越发揪得紧了。雾已是预料之外,一阵突如其来的雨,让现场的气氛越发沉闷不堪。谁也没有料到,今天会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雨来。雨中高空走钢丝,又是那样长的一段距离,以前从未有过先例。结果会如何,谁都不敢想象。没有人说话,除了下得越来越急的雨发出的声音。雨水打下来,顺着钢丝绳一路凝聚,又滴滴答答掉进几百米深的山涧。她的手,抓得越来越紧,她的脸也越来越近地贴到钢丝绳上去……
1380米的路,一段世间最难走的路,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
他怎么样了?能否平安回来?谁也无法预料,只等那团火红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当他走完最后一步,一脚踏在大地上,又被早已守候在那里的亲友们欢呼着抬起来抛向空中时,那个一直拉着钢丝绳的女子已软软地瘫在地上。她连上前与他拥抱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拨开人群,上前扶起她,才发现她的双手满是一道道深深的煞白紫红的钢丝绳痕。她的双手已疼痛麻木得没了知觉。
“傻瓜,你这么用力地拉绳子做什么?”捧着她的手,英雄的男子哽咽了。“我看不到你,我只想用力拉住绳子让它摇摆得轻一点,我拉着它把耳朵贴上去,可以听到你的脚步声,刚才人群里有孩子在小声说你是不是已经……我知道,你在,你正在向我走来……”
女人趴在男人的怀里,无声地哭了。男人的眼睛也慢慢潮湿了。
说实话,我向来不太喜欢看各类挑战人类生理、心理极限的运动。在那天的电视节目中,我关注的不是男子高空表演的精彩与惊险,而是那位自始至终紧握钢丝绳的女子,只是,那时候,我无法猜出女子那样做的动机。等她面对凯旋的丈夫,说出那一番话时,我的眼睛也蓦然湿润了。
我看不到你,但我知道你正在向我走来,我无法与强大的自然之力抗衡,我只能倾尽我的心力将它凝聚在我的手心,哪怕只能为你降低万分之一的危险。这,就是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