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系读了三年比较喜欢以下:
大一精读老师的yin威下啃完《红字》,在英语系读的第一部严肃文学。霍桑的用词令人膜拜,复杂的修辞和对照更令人膜拜。红字A是象征,人可以是象征,名字是象征,树是象征,地名是象征,什么都是象征,什么都是铺垫,没有一处不是精巧设计,没有一个词不是逼格词。
The Scarlet Letter
(后来跟老师抱怨说红字好难,老师说知足吧,这才只是romanticism,等你学到modernism看你怎么办,果然…)
乔伊斯《都柏林人》,由独立的短篇故事组成。也是大一读的,是一门乔伊斯选读选修课。都柏林人刻画众生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从题材到语言都是爱尔兰鲁迅。绝妙的语言,复杂的用典。难度怎么形容呢,就是一篇故事要看20多页ppt的西方典故才知道某一个选词的意义。乔伊斯选读那门课的老师真的很好…
大一泛读课的Color Purple, 第一次读非裔女作家的小说,一个黑人女孩的自我寻找和成长历程。娓娓道来。想了解feminism, mother-daughter relationship和黑人英语的不要错过Alice Walker。
大二泛读课的Joy Luck Club喜福会。华裔女作家Amy Tan。旧中国几个家庭背景不同的女人移民到美国,又各自生了女儿在美国生活。旧中国的苦痛,新社会的酸楚,母女之间的代沟与文化差异表现的淋漓尽致。语言很简单,也很诙谐,动情处又令人叹惋。
后来老师还推荐了类似题材的The Woman Warrior. 汤亭亭和谭恩美算是美国社会接受度和流行度最高的华裔移民文学人物了吧。我对The Woman Warrior一直觉得害怕又喜欢、怪诞又奇妙。它的副标题叫做Memoirs of a Girlhood Among Ghosts, 是用拼贴、解构、重述中国民间传说和“鬼”文化来讲述家族故事的,不管是在中国的往事还是在美国的经历,人人是鬼。研究后现代主义的话可以读读。
毛姆的各种。经张爱玲推荐。
大二精读课布置了The Jungle,辛克莱写于大萧条时期,揭露食品工业黑幕,反映移民和工人的生存惨状。精读老师说,可以看看当时的美国是否就是现在的中国。不怕恶心的请看书中如何描写香肠厂的作业过程和自来水厂如何取水。罗斯福一边看这本书一边吃早点,看着看着就把火腿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