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家吴伯箫因受“五四”思潮影响,青年时期即具有很强的反抗封建礼教的意识,在婚姻问题上,是一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叛逆者。
1925年夏,本在曲阜担任第七十七代衍圣公孔德成英文教师的吴伯箫,经同乡王子英支持和帮助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就读。不久,他被父母召回莱芜老家结婚。这门亲事完全是由父母包办的,新娘刘氏系本县片镇村人,其父与吴伯箫的父亲吴式圣是同学好友。当时年仅19岁的吴伯箫根本不同意这门亲事,曾以非常气愤的口吻申辩:“这种婚姻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就像走在路上碰上一个人,不说话就结婚,能行吗?”父母劝他、强迫他,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主见,死不同意。在洞房花烛之夜,他先是对女方讲道理,继而争吵,两人始终没有同床。婚后第三天,他便忿忿地辞别家人,返回北京。
1931年夏,吴由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曾专程回家办理离婚事宜。为了取得社会舆论的支持,他还特意在离家不远的莱芜县城东关大集上张贴了一张油印小报,宣传封建伦理道德的危害和父母包办婚姻不好的道理,以示自己提出离婚的正当理由。此后,他被推荐到青岛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任事务员,此间结识了青岛女子中学高中学生郭静君,并与之相爱,1937年与郭结婚。
不过,吴与刘氏离婚后,刘并未离开吴家改嫁他人,而是一直在吴家料理家务,照顾吴伯箫的父母,直到吴的父母亡故。吴伯箫与郭静君结婚后,仍不断给家里寄钱,以贴补他们的生活。 在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吴花园村的西南角,有一个不起眼的四合小院,这就是我国已故著名散文作家、教育家吴伯箫的故居。
吴伯箫曾居住过的这座宅院,最早系祖父昊汉祥所建,有东屋两间、西屋两间、南屋三间(其中西头一间为吴伯箫卧室),北屋五间。当时,除南屋为瓦房外,其余均为民间俗称的“马褂子”屋。’该宅院南屋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时,吴伯箫之三弟吴熙振重新翻修。莱芜战役期间(1946年),因该宅院北屋被烧毁,南屋西边一间的西山墙和东边两间屋顶曾遭炮击,故于1947年时重新修缮。1982年,该宅院户主吴熙振将原大门改建成农村普通门庭,并将原草房的北屋前坯墙改成了砖墙,房顶换上了大瓦,将南屋小瓦也换成了大瓦。